我省强化住建行业专业人员教育培训

25.10.2016  13:31

    住建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职业标准》和《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就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提出要求:
  ——充分认识做好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培训工作,是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根本要求,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房城乡建设部《职业标准》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人才强企、创新驱动和实干兴赣的具体措施,对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建筑业技术人才,提高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水平,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培训机构应具备的条件。要有“八大员”及“三类人员”培训机构、有特种作业人员实操培训(考核)机构。
  ——专业人员资格考试(考核)及证书核发管理“八大员”考试(考核)及证书核发管理、“三类人员”考试(考核)及证书核发管理、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考核)及证书核发管理。
  ——严格培训收费管理。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执行省发改委《关于我省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投诉电话等信息,主动按受社会监督。不得强制服务、指定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
  ——加强监督检查。培训机构要认真履行教学培训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培训质量,主动按受督导检查和社会监督。加强培训工作的督导检查。严格考务纪律。加强考试(考核)工作的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考试(考核)的场所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施全程监控。对舞弊、泄露试题及失职渎职的,要严肃处理,防止和杜绝不考试就发证。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