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开第十七次常务会议
12月30日下午,省长鹿心社主持召开第17次省政府常务会议。 会议对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作出部署,研究涉及政府职能需要改革的任务。会议认为,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是我省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审议通过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大政方针明确,改革措施具体,当前的关键是要把中央精神、省委部署落到实处。会议强调,政府各部门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学习领会在先,调查研究在先,制定措施在先,实施落实在先,争当全面深化改革的排头兵。 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全面扩大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的意见》,提请省委常委会审议。会议指出,当前,我省正处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通过更深层次的改革促进开放,敢于打破阻碍开放的条条框框,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育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产业招大引强,推进央企入赣,推动赣商回乡创业,促进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外贸主体,开拓国际市场,积极扩大进口;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扩大对外承包工程,推动对外投资与合作,拓展国际发展空间;探索建立昌九扩大开放试验区,建立和完善产业承载平台、国际化开放平台、口岸服务平台和对外交流平台,不断提高江西国内外知名度和影响力。 会议通过了省政府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会议指出,政府立法是一项重要的行政决策活动,编制省政府立法计划对于统筹协调政府立法工作、合理安排立法项目、优化配置立法资源、明确立法重点和主要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要明确职责分工,科学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加强立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发挥政府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会议原则通过了《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指出,调整完善我省生育政策,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顺应人民群众期盼的重要举措。要加强宣传引导,准确理解“单独两孩”政策内容和界限;强化政策执行,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制;做好人口监测预测,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会议通过了《江西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办法》和《江西省水文管理办法》,由省政府颁布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