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省直机关工委和省直机关文明委对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命名表彰,省林业厅被授予“省直机关第十届文明单位”称号,这是我厅连续第八届获得此项殊荣。
同时获得命名表彰的厅属单位有:省森林公安局、省种苗局、省林检局、省野保局、省木监局、厅稽查办、厅项目办、鄱保局、省林业规划院、省航空护林站、桃红岭保护区、武夷山保护区、南方林交所共13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