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督查我省河道堤防工程运行管理工作

24.03.2017  20:48


督查意见反馈会

3月9日至24日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特派员王云辉等一行6人,对我省河道堤防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为加强河道堤防工程运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督查工作指导意见》(水建管【2013】41号)和水利部督查工作计划,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开展了此次专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河道堤防管理体制、防汛责任制、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两项经费”落实、河道采砂管理、涉河项目管理、确权划界、工程检查、工程观测等内容。督查组抽查了余干县康山大堤管理局、景德镇市河道堤防管理处、樟树市赣江河道堤防管理局、新干县赣江河道堤防管理局等4个单位,实地检查了上述4个单位所管辖工程。现场监督检查结束后,督查组组织召开了情况反馈会,向我厅反馈了检查情况,廖瑞钊副厅长出席。督查组对我省近年来在河道堤防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现场督查的4个管理单位的管理工作总体满意,但也指出了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

廖瑞钊副厅长在反馈会上指出,部督查组专家工作作风严谨细致,经验丰富,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充分体现了专家的高度责任心和业务水平,对专家的辛勤劳动表示感谢!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能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改不了的,要研究措施尽快整改。并要求举一反三,自查自纠,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厅法规处、省河道湖泊管理局、省大坝安全管理中及相关设区市、县水利水务局等单位派员参加意见反馈或陪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