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建设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江西站讯 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复《江西省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将江西省列为全国3个首批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省份之一。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方案》,组织全省实施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工作。
根据《方案》,到2020年底,一是创造活力不断增强,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大幅提升,力争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万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2件以上,PCT国际专利年申请量达100件,江西省著名商标超过280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超过80件,全省作品著作权登记总量达1万件,植物新品种授权量年增长5%以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年均增长15%;二是运用成效稳步扩大,3年内,各设区市至少建立1~2个省级专利孵化中心,全面建成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专利)运营平台和运营基金,基金运营规模达5亿元,授权发明专利产业化率提高5个百分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0%,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数量达5个;三是保护能力明显提升,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不断完善,维权援助社会效益显现,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绩效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绩效等专利保护指数达到全国专利保护实力指数中上水平;四是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基本实现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制度基本建立;五是服务业加快发展,着力培育满足江西创造需求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5家,省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10家,专利代理机构超过40个;六是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着重加强省知识产权专家智库建设,遴选100名省级知识产权特派员,培育1000名企业知识产权专员,“十三五”期末全省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员达到300人以上,执业专利代理人达到150人以上。
《方案》确立了十三个方面的试点任务:一是进一步完善地方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制度基础;二是探索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开展综合管理“三合一”试点;三是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管理体系;四是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查评议制度;五是建立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六是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助推支柱产业加快发展;七是增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八是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九是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十是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助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十一是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建设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十二是强化民众知识产权意识,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十三是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拓展知识产权国际合作。
《方案》要实施十九大工程:一是大中型企业专利创造能力提升工程;二是推进小微企业专利创造“十百千万”工程;三是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利转化工程;四是专利惠农推广工程;五是知识产权品牌培育推进工程;六是推进版权示范创建工程;七是知识产权(专利)“互联网+”平台工程;八是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工程;九是专利运营体系建设工程;十是知识产权富民强县示范县建设工程;十一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推广工程;十二是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十三是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引领工程;十四是专利行政司法保护“纵横协同”工程;十五是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工程;十六是知识产权维权平台建设工程;十七是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十八是专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十九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引进工程。
为确保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工作落实到位,《方案》明确了加强强省建设的领导和推进工作、加强经费保障、强化督促检查等保障措施,还明确了具体的实施步骤。《方案》的印发吹响了建设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的新号角,《方案》的实施将把江西省知识产权事业推向新的高度。(江西省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