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矿务局坪湖煤矿群监员“双职”助安全

21.08.2014  14:02

丰城矿务局坪湖煤矿赋予群监员监管安全工作“双重”职责,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既要承担发现隐患的职责,又要担当跟踪督促整改的职责,今年上半年,该矿群监员共查隐患232条,督促整改全矿隐患689条,有力地促进了矿井安全生产。

该矿群监员既是采掘生产工,又是兼职安全员。从今年4月份起,该矿还赋予群监员对隐患进行督促整改的职责,无论上级部门、矿领导还是安全员以及群监员自身查出的隐患,他们都必须督促落实整改。矿工会群监办每天与安全科保持联系,凡是有下卡整改的隐患,安全科将整改通知单送给责任区队负责人,而群监办则及时将整改通知单送给责任区队的群监员。从接到整改通知单之日起,群监员就必须按照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的原则进行跟踪督促整改,整改到位的,群监员签字进行销号。凡是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整改到位的,视隐患的轻重程度,给予责任区队干部200~1000元不等的处罚,而群监员也将受到100~300元不等的罚款。

该矿要求群监员每月查隐患不少于5条,否则取消当月津贴。群监员自身查到的隐患,同样必须进行跟踪督促整改,凡是只查隐患而不履行督促整改职责的群监员,不仅取消其当月津贴,还将同样给予100~300元不等的处罚,如造成事故的,摘去群监员的“头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