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内 捕捞螺蛳属犯法

03.05.2017  23:43

江西广播网5月3日讯:

3月20号起,鄱阳湖进入了为期三个月的禁渔期,而就在几天前,鄱阳县渔政管理局在鄱阳湖区例行巡查时,查获到最大一宗鄱阳湖春禁非法捕捞螺蛳案。上饶台记者胡美丹报道:

4月30号晚,鄱阳县渔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鄱阳湖区四望湖水域例行巡查时发现有人在非法捕捞偷运鄱阳湖螺蛳。这些螺蛳共三卡车,总重量达30多吨,涉案金额约5万元。
鄱阳县渔政管理局副局长桂饶军:“是我们局里安排的巡查组在岸上巡查时发现的,第一部车是昨天晚上10点左右发现,第二部车是晚上11点钟左右,第三部车是今天早上凌晨2点钟发现的,发现以后我们工作组就检查,检查以后就发现是在鄱阳湖区捕捞的,我们就按照法定程序带到局里做鉴定”。
螺蛳是鄱阳湖生态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一环,非法捕捞螺蛳,不仅使鱼类和候鸟的栖息环境受到影响,也大大影响了鄱阳湖的水质,鄱阳县渔政管理局局长刘英才:“螺蛳一个是净化水质,第二个是我们鸟类的食物链,它对我们整个鄱阳湖的生态具有一定的作用,起到一个保护作用。
据执法人员介绍,这3车在鄱阳湖禁渔区域非法捕捞收购的螺丝,总价值约5万元,正准备运往山东、上海高价销售。目前,鄱阳县渔政执法部门已将螺蛳于当晚全部放归鄱阳湖饶河水域。本案还在进一步查处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