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晋安区被曝不雅照官员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
人民网北京4月3日电 据福建省福州市纪委网站消息,因接受高消费娱乐活动、发生不雅行为等问题,福州市晋安区纪委给予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林宗辉开除党籍处分,晋安区监察局给予林宗辉行政撤职处分。据此前报道,2014年12月16日一组题为“林副局长的夜生活令人羡慕”的不雅照片,在网上热传。经证实,不雅照主人公是福州市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林宗辉。当地纪委纪委随后介入调查林宗辉“夜总会不雅照片门”。
日前,福州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福清市公安局龙江派出所教导员倪秉文公车私用问题。 2014年10月3日上午,倪秉文驾驶公车(闽OA0333警),载其家属回老家探亲。福清市纪委给予倪秉文党内警告处分。
闽清县物资总公司副经理邓新年私驾公车、公车私用问题。 2015年1月2日上午,邓新年驾驶公车(闽A95077)返回云龙乡官庄村老家。闽清县纪委给予邓新年党内警告处分。
罗源县教育局副局长陈仰丛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3年9月上旬,陈仰丛在其母亲去世后,收受18所民办学校慰问礼金8450元。之后,陈仰丛将所收礼金全部退还。罗源县纪委给予陈仰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林宗辉接受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 2014年7月12日晚,林宗辉受邀到某餐厅就餐后,到某夜总会包厢娱乐,并多次与女服务员发生不雅行为。晋安区纪委给予林宗辉开除党籍处分,晋安区监察局给予林宗辉行政撤职处分。
通报要求,福州市广大党员干部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反腐办提出的“九个严禁、六个不准”要求,坚决不踩“红线”,不越“雷池”。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严明纪律,严格管理,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继续看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切实消除少数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使作风建设要求真正落地生根。进一步强化执纪问责,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责任,确保“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持续保持对“四风”的高压态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