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五大措施治理欠薪

28.06.2016  21:46

  

  福建省人民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提出用五大措施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努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无拖欠目标。

  一是全面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要求完善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逐步将该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易发生拖欠工资的行业,建立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

  二是落实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逃匿的,及时动用欠薪应急周转金、欠薪保障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

  三是加强对欠薪违法行为的打击和约束。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支付预警监控机制,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快速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对欠薪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权能力建设。

  四是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要求创建活动要覆盖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农民工用工实名制管理,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并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同时,改进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形式。规范工程款支付和结算行为,改革工程建设领域用工方式。

  五是强调落实工资支付及监管各方责任。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并落实清偿欠薪责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各部门职责,强化责任追究。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6.06.21 记者 蔡希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