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执行款 李阳还没付完

05.04.2014  22:25

离婚案执行款 李阳还没付完

法院认定李阳已付732万 还需付400多万

李阳前妻Kim接受采访 摄影/本报记者 汪震龙

李金(Kim)与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家暴离婚案一波三折。法院判决李阳向前妻Kim支付财产折价款1200万元,后李阳称已付完,但Kim却称没给完,要求强制执行。昨天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对此执行异议案作出裁决,法院认定李阳实际履行732万余元。这意味着李阳还要向Kim支付400多万元。

现场

前妻Kim面带微笑 李阳本人并未现身

昨天上午,Kim提前半小时就来到法院,从安检通道进入法庭,她一直面带微笑。李阳本人并未现身,他的代理人因堵车迟到10余分钟。

Kim表示,她收到过一笔390万元的汇款,但这是李阳的妹妹李宁从账户上汇来的。她认为,跟她离婚的是李阳,这390万是李宁出于同情给的,不能代表李阳。此外,Kim还称,今年情人节李阳还曾发给她“祝情人节快乐”的短信,这让她非常不能理解。

上午9点20分左右,法官开始宣读裁定结果。法官表示,双方如不服裁定,可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对于这一裁定结果,Kim说她现在不能轻易说对结果满不满意,至于是否申请复议,她要考虑一下。而李阳的代理律师则表示要跟李阳沟通一下再决定。

查明

法院:李阳已付732万

朝阳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29日至6月24日期间,李阳之妹李宁向李金名下的银行账户汇款共计390万元。

听证会中,李阳之妹李宁出庭作证。李宁向法庭陈述,390万元款项系受李阳委托代为向李金支付民事判决书中确认的财产折价款。

法院认为,针对“爱丁堡房产”的540万元售房款是否应当折抵执行款问题,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财产履行协议》系双方达成的诉讼外和解协议,并非诉讼中或执行中达成,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爱丁堡房产”依双方申请在离婚时并未分割。现双方对该房产的产权归属存在争议,直接影响540万元售房款性质及分配规则。该争议不属执行异议审查范围,双方可另行解决。李阳主张540万元售房款折抵执行款,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李阳主张的390万之外的款项,因李金未认可,且李阳未举证,经法院调查亦未发现新证据,故法院对该主张不予支持。双方均认可李阳缴纳至法院的260万元及偿还“爱丁堡房产”贷款823792.09元的款项用途及金额,法院不持异议。

最终,朝阳法院依法作出裁决,认定李阳已支付款项金额为7323792.09元。

  对话

前妻Kim:不理解李阳情人节给我发短信

记者:对裁定结果满意吗,会提出复议吗?

Kim(李阳前妻):我现在不能说满不满意,这个我要考虑一下,至于是否提出复议,我也要考虑一下。

记者:这段时间跟李阳有过联系吗?

Kim:有,主要是关于孩子的,他毕竟是孩子的父亲。今年情人节李阳曾给我发短信,祝我情人节快乐,这一点我有点不能理解。

记者:等这个案子结束了,是带着女儿回美国还是继续留在中国?

Kim:会继续留在中国,女儿觉得北京才是她的家。

记者:对裁定结果满意吗?

李阳代理人:我们已经按协议支付940万元,加上缴纳至法院账户的260万元,我们认为判决的财产折价款已经履行完毕了。

记者:对裁定结果会提出复议吗?

李阳代理人:这个要回去跟当事人汇报一下才能决定。

回顾

李阳离婚案

2013年2月3日,法院对李阳和Kim离婚案作出一审判决,准许二人离婚,3个女儿由Kim抚养,李阳每年支付每名女儿抚养费10万元,直到年满18周岁,并向Kim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以及财产折价款1200万元。宣判后,李阳提出上诉,后Kim与李阳达成和解,并签订《财产履行协议》。

2013年6月24日,因《财产履行协议》届期未履行完毕,Kim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李阳给付财产折价款1170万、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诉讼保全费3000元,同时双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承担执行费用。

案件执行过程中,双方就已经给付的款项金额发生争议。2013年12月,李阳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请求确认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执行案件依法结案。

2014年2月13日,朝阳法院就异议人李阳与被异议人李金执行异议一案举行听证会。因李阳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提出不公开审理的申请,该听证过程未公开。本组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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