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司机误闯灯笼阵考验谁的眼力?
2月23日,陕西西安,大量红灯笼“妆点”西安市中心、交通枢纽环形桥。有微博认证网友发帖称,其在当晚因未能分辨出大红灯笼和红色信号灯,一夜被扣12分。25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澎湃新闻称,事发后警方曾实地查看,发现信号指示灯标示明显,提醒司机过路口应慢行。(2月25日澎湃新闻)
春节期间,街道上空悬挂红灯笼本是件增添喜庆气氛的好事。但灯笼挂得不是地方,反倒成了害人的事。西安市政在一些交通红绿灯旁挂起了众多红灯笼,着实考验了一把司机的眼力。很可惜,眼力差的司机只能躺着中枪,一晚被罚12分。“司机误闯灯笼阵”这样冷笑话的背后,又何止考验的仅是司机的“眼力”呢?
道路两旁悬挂何种标识,特别是涉及交通安全和道路指向的标识,一般都有明确规定。多数标识还有法律明文规定,这样的标识都有严格的标准。这样的规定,对于司机来说,可能更容易有深刻认知。倘若标识不规范、不明显,可能会误导司机的行车判断。而节日期间悬挂的红灯笼,一旦成了交通红绿灯的“背景墙”,在“万红丛中藏着一点红(灯)”,就可能形成视觉上的迟顿和麻痹,后果就是会直接干扰司机的判断。在一定程度上说,在交通红绿灯旁悬挂众多红灯笼,有悖于交通指示标识要设置明显的法规要求,有违法的嫌疑。
挂红灯笼本是西安市政部门为民办的一件好事,增添了节日气氛,愉悦了多数市民。但要考虑放在何地,对于不同受众的感受,万盏红灯笼会有怎样的效果。这就像学雷锋做好事,不能仅仅集中在“雷锋纪念日”,那就可能出现给一个老头一天理发刮胡子五六次这样的闹剧,又如棺材铺、药房不能说“欢迎您再来”。万盏红灯笼的悬挂,既要考虑为大众谋幸福的初衷,也确实应该考虑一下司机等“小众”的感受,这恰恰是城市市政部门应有的“眼力”。
而像“司机误闯灯笼阵”这样的市政尴尬并不少见。例如九曲十八弯的盲道,仅有十几厘米的人行道,密如麻雀阵的道路监控,等等,这些看似平常的市政设施,“横空出世”于城市的一隅,看似是城市中不经意的“风景”,却也显现了市政部门服务意识仍然有待改善的空间。
城市是一座大众和小众共存的城市,所以,在政策的制定时,公共设施的建设时,都要考虑到各方的利益关切。“司机误闯灯笼阵”正是这样的一个实例,照出了市政部门服务意识的短板,在服务市民时,这些部门的“眼力”还真得“眼观八方”,否则,即便大众利益得到维护,但小众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也只能证明服务的不完美,服务已变成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