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行立法听证,更好预防学生人身伤害

27.10.2015  19:42

人大立法在进行
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制定,涉及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各级各类学校,立法难度较大。今天(27)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对这个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这是本届人大常委会首次就我省地方性法规案进行立法听证。江西台记者王莹报道:
(听证会)
这次听证会一共有16位听证陈述人,包括教育主管部门代表,家长和校方代表,法官,专家,律师,媒体记者和保险专家,听证会现场大家对条例需要修改的部分各抒已见,现场气氛热烈。
教育主管部门代表李伟:
(出录音)对“请求赔付金额二万元以上的事故纠纷,应当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规定,我们建议修改。可能会出现今后只要出现索赔2万元以上纠纷,学校均可以该条为由拒绝协商。止
学生家长代表顾文斌:
(出录音)建议增加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条款,可以包括教育主管部门代表、县级行政司法部门代表、医生、律师、资深媒体人、学校代表及家长代表(或代理人)。止
法院代表叶育林:
(出录音)建议修改草案第六条,明确规定监护人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止
听证中,大家在学校、家长以及有关部门的预防职责,责任的划分方面要尽量规定得更具体更清晰,第三方调解平台的设立非常必要等方面达成了共识,然而在归责原则、调解的具体程序、保险理赔依据等方面仍持有不同意见,并进行了激烈的质证和辩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韩军表示,这次听证会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会后,将认真梳理,制作听证报告,作为修改法规草案的依据。同时,听证报告还将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该法规案时参考。
(出录音)在今后的地方立法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立法听证会要做到常态化平民化小型化。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