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细化规则“和解为先”化解矛盾
20.10.2013 22:47
本文来源: Zjj.hn.cn
为新刑事诉讼规则,切实保障当事人权益,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在审查办案中“宽严相济,和解为先”的原则,通过细化刑事和解工作规则,积极帮助涉案人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该院制定出台了《检察主导刑事和解工作实施细则》,将优先适事和解的案件范围确定为人身、财产、轻微刑事案件及“因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引发的案件、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涉罪、犯罪、涉罪”三类五种案件。对进入检察刑事和解范围的案件,通过阅卷、讯问、约谈等诉讼活动,对案件进行实体审查,重点审查案件事实是否清楚,是否充分,嫌疑人是否,嫌疑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有无和解意愿及嫌疑人有无赔偿能力等。
在开展刑事和解工作中,该院“快调快处, 景德镇山新闻 借力调处,限时调结”的原则,以召开“调处现场会”的形式,召集案件双方当事人或近亲属面对面交流,并邀请人民调解员、人民监督员现场,形成调处合力,充分尊重双方意愿,力促双方尽快定纷止争。
案件调结后,该院做到“一案一回访”和“一人一建档”工作。对被调处的相对不起诉人定期开展回访,将回访材料留存建档;对接受和解的被害人进行约谈回访,重点考察被害人对相对不起诉人的接纳认可程度、关系修补程度。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通过刑事和解程序调处案件7件,对涉案嫌疑人、被害人进行回访9次。(张才蓬 肖活生、孙小兰)
供稿: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
(原标题: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细化规则“和解为先”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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