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江西省第三批中小学名师网络研修工作室名单的通知

12.12.2013  17:55
赣教师字〔2013〕4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江西省中小学名师网络联盟开展全员培训的通知》(赣教师字〔2012〕12号)精神,经承担全员远程培训指导任务教师个人申请, “江西省中小学名师网络联盟秘书处”依据全员远程培训实际效果监测数据进行审核,经研究,现将江西省第三批中小学名师网络研修工作室165个的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网络研修工作室导师所在学校,挂“江西省中小学名师网络研修工作室”牌子。工作室采用实名制(在网页上注明学校、姓名、职称、专业职务、学段、学科)。其中高中学段和市直学校名师工作室,原则上挂靠市级管理中心管理;义务教育和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原则上挂靠县级工作站管理。   二、名师网络研修工作室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具体负责自创网络研修工作室资源建设、维护,创建研修专题,录制与研修专题有关的微课,开设线上或线下公开讲座,并牵头组织辅导团队指导参训教师的研修及考核等工作。   三、提供条件和政策支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培训机构,要为建立市级中心、县级工作站、名师工作室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政策支持,不断完善本地优质培训资源,表彰奖励本地跨市、县承担网络研修指导任务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扩大市、县优质培训资源在全省的影响力。   名师网络研修工作室所在的中小学校,要为建立名师网络研修工作室的导师提供必要的条件,减免工作室导师部分课时工作量,给予政策支持,努力打造本校名师,扩大学校在全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发挥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示范引领排头兵作用。   各有关承担任务的名师网络研修工作室导师及其辅导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8人),完成全员培训参训教师同一学段学科跨县区选学网络研修指导任务,经考核合格,可在限额内凭导师确认的团队名单冲抵其下一年度全员培训学时。   四、享受优秀教研成果待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鼓励优秀教师建资源、带队伍、出成果,形成本地有特色的优质培训资源。经省、市、县组织评选的名师网络研修工作室优秀成果,可分别认定为省、市、县中小学教师优秀教研成果,颁发荣誉证书,以资鼓励,作为评选特级教师、省、市、县学科带头人的重要依据。   希望第三批凝练中小学名师网络研修工作室教师继续努力,进一步凝炼研修主题、丰富网络资源、创新研修模式,完成承担2013—2014学年同一学段同一学科教师全员远程培训网络研修准备工作和任务。   本通知请各设区市教育局转发所辖县(市、区)和有关中小学(电子稿在江西教育网、江西教师网发布,正文和附件可下载),共同支持江西省中小学名师网络联盟建设,努力做好全员远程培训工作。   联系人:李辉梅,联系电话:0791-88120873,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 江西省第三批中小学名师网络研修工作室名单.doc                                        江西省教育厅                                                                 201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