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委“百日会战”拆除青山路立交桥下违建
为认真开展城市管理提质升级“百日会战”活动,实现“城市管理强起来”目标,彻底消除青山路立交桥下因私搭乱建引起的安全隐患,近日,市城管委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查处工作协调会。会议针对桥下建筑物存在近二十余年、公私兼有等复杂情况,进行了客观分析,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为彻底消除青山路立交桥下安全隐患铺平了道路。据统计,截至目前,已拆除违章建筑1150平方米。
主动上门协调 化解安全隐患
青山路立交桥下违章建筑情况复杂,部分为市政下属单位使用,部分为私人占用。日前,经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直属二大队执法人员与市政工程管理处、市政工程开发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市政工程管理处占用建筑物三处,共1380平方米;市政工程管理处职工占用建筑物一处230平方米;市政工程开发公司职工占用建筑物三处690平方米,这些私搭乱建对桥梁及周边构成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情况,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高度重视,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召开了协调会。根据协调会议精神,由该支队直属二大队执法人员分别对各单位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由市政公用集团、市政工程开发公司自行拆除占用建筑物,并对各自单位职工占用的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动员职工自行拆除占用建筑物。对未按期自行拆除的由市公安局直属支队协助市城管支队直属二大队实施依法强制拆除。
宣传教育到位 自行拆除违章
该支队直属二大队执法人员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对违章建筑单位和私人占用户分别上门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取得其理解和支持。随后,执法人员对桥下违章建设逐一下达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公告》。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首先组织人员对青山路立交桥下所属的搭建进行了自行拆除,共拆除二处仓库,面积约460平方米。次日,该处再次对青山路立交桥下搭建的第三处仓库进行了自行拆除,拆除面积约690平方米。两次共计拆除1150平方米。另有230平方米违章建筑属私人占用,在执法人员的多次上门宣传教育下,占用户承诺将自行拆除。
下一步,该大队将对其余违章建筑责成自行拆除,未按期自拆的将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黄跃 记者 万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