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监督抽验通报会的通知
赣食药监办械〔2014〕10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级各医疗机构,省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进一步加强使用环节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有效。经我局研究决定,定于2014年12月29~30日在南昌召开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监督抽验通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宣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等相关内容;
(二)通报2014年全省部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监督抽验情况。
二、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4年12月29日下午14:00—18:00报到,30日上午9:00开会,会期半天。
(二)地点:南昌立生国际大酒店,电话: 0791-88210999; 酒店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解放东路1888号(位于解放东路与高新南大道的交叉口)。距离南昌火车站5.2公里,在老福山鄱阳湖大酒店前乘坐206路公交车到李家巷站下,向东走约80米即到。
三、参会人员
(一)各设区市、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局领导及医疗器械监管科(处)长;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局领导;
(二)省级各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科科长;
(三)各设区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医疗器械科科长,各县(市、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分管医疗器械工作的院长;
(四)省食品药品稽查局、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一)参会人员食宿费用由省局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安排司机1人食宿,其他参会单位司机一律不安排食宿。
(二)请各设区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及时通知辖区内参会单位,并汇总参会名单填写《会议回执》(见附件),于12月24日前发电子邮件至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
(三)联系方式
医疗器械监管处联系人:赵宋云
联系电话:(0791)88158033,1817081635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会议回执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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