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批部分纪委书记:为搞好关系“匿情不报”

09.09.2014  16:26

当下有的纪检干部只想着与同级党委搞好关系,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9月9日发文指出,当下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怕得罪人,对监督畏首畏尾,得过且过,监督缺位。有的则乐于从事其他业务,党风廉政建设反成了副业。有的纪委书记只想着与同级党委搞好关系,不主动向上级纪委汇报工作,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学思践悟”专栏刊发第四篇系列文章《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

针对这些情况,文章中质问:“对于这样发挥不了监督作用,履行不了监督责任,要纪委干什么?

文章中表示,各级纪委要找准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集中力量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文章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党委的主体责任不可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也难辞其咎。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特别是出了区域性、系统性问题,就要追究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