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纪红:以法治信,让“老赖”无处遁形

05.08.2015  12:39
原标题:王纪红:以法治信,让“老赖”无处遁形

  原标题:王纪红:以法治信,让“老赖”无处遁形

  逾期还款上“银行老赖榜”,的士拒载上“不良驾驶员榜”,产品不合格上“不诚信企业榜”,车险报案次数多上“不良客户榜”……武汉街头大屏滚动晒“老赖”引行人驻足观看。(8月2日长江网)

  这些上榜黑名单的“老赖”有一个共同特点,都是欠债不还。而他们也因此付出沉重代价,不仅当众献丑,还将受到信用惩戒,无论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等工作方面,还是乘坐飞机、办理信用卡等个人生活方面,亦或是职务晋升、评比先进等政治仕途方面,均受到较大影响。从报道中提到的朱先生、的哥居寨、鑫点苑服饰店等被拉黑的经历来看,他们有时是一念之差,有时是糊里糊涂,有时是投机取巧,都受到应有的惩戒,也多有后悔之意。因此,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可以登录最高法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如若有失信记录,理当自觉履行裁判文书确定义务,以期从黑名单中及时“销号”,避免因小失大,面临被社会淘汰的危机。

  信用惩戒作为一种制度与规则,是对失信者与失信行为的惩处,同时也是为守信者和经济社会保驾护航。从2013年11月公布的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起,“黑名单”制度,可以说威慑效果明显,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比例上升,而且在银行、公安、交通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融入公众生活,纳入行政管理考量范畴,可以预防金融风险、交易风险,提高管理科学性。而今年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中提出,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推动地方、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逐步消除“信息孤岛”,构建信息共享机制,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更是彰显国家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心和信心,也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方向和蓝图。

  对个人而言,诚信是一种品德;对社会而言,诚信是道德的润滑剂。正是因为失信群体的存在,更能凸显诚信的价值。诚信维系着市场交换和社会秩序,是一个人、一个企业、一个地方乃至一个国家的精神财富和价值资源,甚至是一种让各类经济主体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特殊资本。失去信用也就失去了在社会存在的基础,而失信者搅混了一池清水,其实也是关乎每一个饮水者。所以,只有靠法治、监督力量不断约束和惩戒失信主体,让“老赖”们无处遁匿,诚信风尚才能新风阵阵,诚信社会才能愈益健全,才能夯实经济社会发展的健康根基。

  稿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