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破获全市首例高利转贷案

25.11.2014  14:09

               

近日,吉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侦办徐某根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一条涉嫌高利转贷案线索。

经侦查,2012年6月,张某、尹某夫妇相互商量好从银行贷款出来借给徐某根赚取利息差,张某以其和妻子尹某等的房产、店面作抵押,虚构一份生产经营购销合同,以资金周转为由从农业银行吉州支行非法套取贷款120万元,期限3年。但张某、尹某夫妇实际并未将贷款用于经营周转用途,而是将钱借与徐某根,由徐某根出具借条给张某,约定利息是月息2分,按月付息2.4万元,徐某根将钱用于公司资金周转和归还在外借款的本金利息。从2012年7月至2014年2月徐某根共计支付张某利息48万元,而张某、尹某共支付银行贷款利息16万余元,从中非法牟利31万余元。

2014年11月18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尹某因涉嫌高利转贷罪被吉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