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经济普查元旦起上门登记 抗拒普查将处罚款

29.12.2013  12:04

江西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将于2014年元旦起开始入户登记。普查对象为江西省境内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15万普查员将上门普查

据介绍,我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覆盖逾200万调查对象,需要动员15万名普查员。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度资料。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月至3月进行普查登记。普查人员将佩戴统一印制的普查员证。

普查数据不作处罚依据

面对经济普查,一些商家和个体户担心,填报真实的数据会“露富”,税务等部门可能会对他们进行处罚。江西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称,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被严格限定仅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也有一些私企担心自己的经营信息或者商业秘密会被泄露出去。此次普查也要求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对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普查人员若有违反损害普查对象的情况,可以向我省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791-86286852。

抗拒普查将处罚款

接受经济普查的所有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均需如实填报:单位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经济普查对象,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的;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可对相关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企业事业组织有上述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个体经营户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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