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南昌大学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缩影——
向全校教职工作出公开承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
在全省率先组建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组,对反腐倡廉实施常态化巡查;
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下猛药、出重拳,查办案件、持续发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彰显了学校铁腕反腐的气魄和决心。
去年以来,南昌大学党委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着力点,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惩防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亮点多、效果好。
完善制度,搭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南昌大学党委清醒地认识到,驰而不息地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扩大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取得的成果,必须做好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顶层设计,搭建一个完备管用的责任体系。
去年10月,学校启动《南昌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起草工作。今年1月23日,《实施办法》获学校党委会通过并下发实施,标志着南昌大学的党风廉政建设的 顶层设计和责任体系同步完成。
“这是汇集全校智慧的成果。”南大纪委负责人说,学校分专家、学生、机关、学院、附属单位和经营性单位等6个类别,召开了6个座谈会,深入讨论、充分酝酿;以书面形式,征求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纪委委员和涉及单位、部门的意见;作为校级课题立项,廉政研究专家全程参与制定。
《实施办法》由总体要求、学校党委主体责任、基层单位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责任落实保障措施等5部分组成。在全省高校首次提出了责任全覆盖,这就是,既明确书记、校长、班子副职责任,也明确学院基层单位责任,凸显高校特点,适应院校二级管理体制。
值得一提的是,量化、细化了原则性的规定。明确规定,学校党委书记每学期主持召开两次以上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重要部门和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学年进行一次以上廉政谈话;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年安排一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
推出的一系列新办法、新措施,让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新抓手和着力点:比如,实施主要领导干部岗位任期制,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个聘期;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度和逐级向下廉政谈话制度;实施拟提任干部财产公示制度和分级分类宣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制度;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制定并网上公示权力清单。
对南昌大学来说,《实施办法》内容之具体、之全面、之刚性,前所未有。一项项举措,看得见、摸得着、做得到,吹响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号角。
强化监督,实现巡查和办案无缝对接
纪律要制定出来、写出来、说出来,更要执行出来。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必须有人抓、有人管。在学校党委支持下,南昌大学纪检监察部门亮明身份,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南昌大学在全省高校率先实施巡查制度。《南昌大学巡查工作暂行办法》指出,巡查主要任务是,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这个中心,对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四着力”和“两责任、一纪律”进行巡查,着力发现问题、反映问题、促进整改,发挥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同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调研、对基层党组织建设进行检查等工作。
“巡查员有专职、兼职两种,专职巡查员从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同志中选聘,兼职巡查员从退休干部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南大纪委负责人说,巡查分专项巡查和常规巡查两种。专项巡查坚持问题导向,对学校有关单位、部门特定事项、特定问题及群众举报、反映较多的问题开展巡查。常规巡查为综合性巡查,通过听取汇报、列席会议、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方式,发现问题和线索。巡查中,巡查员不干预被巡查单位的工作,不直接处理被巡查单位具体问题,不作个人表态,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查办一个案件,胜过讲一百遍道理。南昌大学采取措施,实现巡查和办案无缝对接,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合力。学校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机关22个处室作风建设进行明察暗访。对全校65个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四风”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附属单位开展基建工程专项监督检查。此外,还组织召开拒收“红包”警示教育会议,开展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收支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专项工作。去年底,学校纪委立案查处校内某单位私设“小金库”,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并在全校点名道姓公开通报,在师生中产生强烈反响。目前正在对另一起涉嫌“小金库”案件进行立案调查。
严肃整治“四风”和查处腐败案件,透出了一种强烈的信号: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教育一片。以踏石留痕、抓铁有印的劲头抓反腐倡廉,已经成为南昌大学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常态。
文章链接: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南昌大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侧记
[江西日报]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南昌大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侧记 -
南昌13:33 12.02.2015 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