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

24.12.2013  12:45

尊敬的经济普查对象:

  您好!

  国务院决定于2013年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市情市力调查。您提供的数据信息,将是全面掌握我市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从而为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有效应对风险和挑战,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提供重要基础依据,也是各企、事业单位正确判断行业发展和市场走向提供发展依据,可以帮助广大民众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自主作出就业、消费、投资等的选择。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3年度资料,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普查人员将佩带统一印制的普查员证上门进行普查登记。为了尽量少占用您的时间,也使您提供的资料更加准确,请您准备好登记注册证件(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材料,以便普查员登记相关内容。

  您的积极支持与密切配合,是这次经济普查取得成功的关键。真实、准确、及时提供普查资料,是每位普查对象应尽的法定义务。对于您所提供的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将依法予以严格保密,仅用于经济普查目的,绝不会作为任何单位进行纳税征管和行政处罚的依据。欢迎您对普查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经济普查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作。让我们携手合作,共同做好经济普查工作,为南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南昌市人民政府代市长:郭 安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