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责任清单”让“为官不为”出局
针对“为官不为”现象,近期浙江、安徽、山东等地陆续出台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将以往的“针对部门笼统地讲责任”,细化为“针对每项具体行政权力讲责任”,这是实现“法定责任必须为”,避免一些部门因权力削减而消极怠工的制度保证。(6月17日《光明日报》)
不得不说,“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干事”俨然成了部分官员之座右铭。鉴于其既不违反纪律“红线”,又不触碰法律“高压线”,治理“为官不为”一直以来是干部监管的“老大难”。
“对党忠诚”、“永不叛党”,是每位共产党员宣誓时立下的铮铮誓言。“为官不为”也是对人们群众的不负责,更是对党和国家的不忠诚。党和国家是人民群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信仰和保障,而作为干部便是这一圣神使命的执行和捍卫者,而“为官不为”却是对其的践踏和破坏。不忠诚,便无诚信存于世。
如今,浙江、安徽、山东等地陆续出台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实现“法定责任必须为”,无疑值得肯定。特别是在责任建构上,主要围绕“官员该干什么”“如何干”“干不好怎么办”三大问题,针对工作的内容、程序、饱和度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开出全面的责任清单,有效避免了因“不透明”,而为某些官员“不作为”提供“挡箭牌”和“遮风板”。
当然,责任清单绝不能是“花架子”,还须建立倒查问责机制“护航”。通过自上而下的追责全覆盖,探索运用大数据建立干部作为的“台账”,实现有据可依,有账可查,提高追查的可信度和满意度。同时,对于查实不作为的干部,严格进行处理,以儆效尤。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建构责任导向,不失为治理“为官不为”的猛药。在通过责任清单实现“内塑动力”的同时,还需“外施压力”。这就需要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把官员置于“聚光灯”下,请公众和媒体参与监督,通过考核监管机制的逐步健全,推动责任的落实,避免干部因责任不清而“不敢作为”、“不愿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