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一男婴出生三天不知去向 “90后”未婚生育将子“送”人
05.05.2014 15:21
本文来源: 人民网
文某(女,1995年生,萍乡人,未婚生育)产下一男婴,与男友陈某商量后通过中介人将孩子“送”给一对广东夫妇抚养。
本报萍乡讯 记者陈建新报道:5月4日,本报报道了萍乡一男婴出生三天不知去向一事,引起了众多读者的关注。当日下午5时,记者从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获得最新消息,“收养方”迫于压力,主动联系警方告知婴儿目前在广东梅州。
5月4日下午,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通报称,5月2日晚上10时许,该局接到群众报案称:有一对年轻夫妇在萍乡市妇幼保健院将自己出生三天的孩子卖给他人。同日,中介人潘某\(男,江西鹰潭人\)主动到安源刑侦部门接受调查。
经查,4月30日晚,文某(女,1995年生,萍乡人,未婚生育)在萍乡市妇幼保健院产下一名男婴。早在今年4月初,文某就与其男友陈某(1995年生,萍乡人)商量,因无力抚养,决定等孩子出生后即送给他人抚养。陈某在孩子出生前即在网上发布信息请求好心人将孩子收养。中介人潘某从互联网上得知该消息后,主动与陈某联系,自称其在广东梅州有一个姐姐因无法生育想收养该婴儿。
5月2日晚,潘某携一对广东夫妇(姓名尚在调查核实中)到萍乡与文某当面协商收养婴儿事宜。最终,该广东夫妇以营养费和医药费的名义付给了陈某2.8万元,陈某从中拿了6300元给潘某。据悉,此事件是否构成贩卖儿童罪,该市安源公安分局目前还在进一步调查。
5月4日中午,那对广东夫妇主动联系安源警方,告知婴儿在广东梅州。目前,安源警方正准备前去接孩子回萍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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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2014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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