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进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市行列 通过竞争性答辩和专家评审

31.03.2015  15:52

我市承诺:举全市之力,确保完成“海绵城市”建设的各项任务,解决好萍乡水资源匮乏、资源型城市生态环境改善、老区城市人民生产生活安全等相关问题,把萍乡建设成为独具江南特色的新型“海绵城市”,为全省、全国做出示范。

3月27日,我市在北京参加“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竞争性评审答辩,最终以总分排名第11名的成绩从全国22个参加答辩的城市中突围,进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行列。这是继获得国家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城市之后,我市争取到的又一个国家重大政策支持项目。

海绵城市是一种新型的城市建设概念,指一座城市遇到有降雨时能够就地或者就近吸收、存蓄、渗透、净化雨水,补充地下水、调节水循环;在干旱缺水时有条件将蓄存的水释放出来,并加以利用,从而让水在城市中的迁移活动更加“自然”。萍乡是资源性缺水、工程性缺水、水质性缺水并存的地区,海绵城市建设对于萍乡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有利于提高城市水环境质量,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减少和消除内涝灾害,减少面源污染对城市河道、内湖的不利影响,助推我市城市转型的纵深发展,提升城市整体生态环境面貌,建设宜居萍乡。

今年2月底,省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将萍乡列为江西省唯一申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设区市,向国家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推荐,由此我市成为全国34个申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之一。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关心重视,省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的支持下,经市委、市政府及市财政局、建设局、水务局的共同努力,我市通过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的初审,成为22个有资格进入竞争性答辩的城市之一。

在竞争性答辩中,我市从萍乡申报国家“海绵城市”试点的必要性,建设“海绵城市”的可行性以及“海绵城市”建设的保障措施等方面作了陈述汇报,介绍了萍乡市申报“海绵城市”建设的示范意义、优势、思路等,并承诺:“举全市之力,确保完成‘海绵城市’建设的各项任务,解决好萍乡水资源匮乏、资源型城市生态环境改善、老区城市人民生产生活安全等相关问题,把萍乡建设成为独具江南特色的新型‘海绵城市’,为全省、全国做出示范。”随后,我市答辩小组对评审专家现场提问给出了精彩回答,得到评审专家的充分肯定。最终以总分排名第11名的成绩脱颖而出,通过“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竞争性答辩和专家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