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庆锋:行业协会敛财根源于政府权力“外溢”

27.06.2014  12:27

  昨日,中国审计署公布了对38个中央部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审计发现,一些中央部门主管的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依托行政资源不当牟利。有13个部门主管的35个社会组织和61个所属事业单位违规获利共计29.75亿元,部分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1.49亿元。(6月26日《法制晚报》)

  行业协会之所以能够敛财,其实还“得益于”背后相关的权力部门这棵“大树”。虽然行业协会属于社会组织性质,但“成分”却并不那么简单,能够敛财的行业协会多多少少都和政府权力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或利用所在部门的影响力,或采用业务垄断而违规收费、有偿提供信息服务费等方式,来达到敛财的目的。究其根本,还是政府部门权力“外溢”的表现,依然归属于权力腐败之列。

  事实上,行业协会一直没有完全脱离行政部门权力而独立存在,这为它们敛财创造了条件。从行业协会自身而言,行业协会行为不规范、结构不合理的系列问题一直存在,“戴着市场的帽子,舞着政府的鞭子,坐着行业的轿子,拿着企业的票子”的特殊角色依然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而作为行业协会的“后台”,相关政府权力部门似乎也对这些行为“默许”,甚至是放纵,而让这些所谓的“市场主体”做着超越市场规则的权力腐败的事情。所以说,行业协会敛财,与相关的政府部门也脱不了干系。

  要杜绝行业协会借势敛财,从根本上还是要割断行业协会与权力部门的特殊关系,让行业协会回归到市场主体的独立地位。一方面,这需要政府部门主动切割与行业协会的利益链,划清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界线;另一方面,也需要行业协会调整运作模式,以市场为导向走独立自主的发展之路。此外,除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要从自身着手做好改革之外,社会的监督也应及时跟进,才能形成一个全方位的行业协会改革系统。诚然,在割断利益链和重新定位市场的过程中,必然会有“阵痛”,但要让行业协会更纯洁,让政府部门更廉洁,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与其迟做,不如早做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