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官场政风腐败:只要傍上大官 事就好办
据新华社电 8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湖南省12家相关法院已分别依法对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全部被告人作出了一审宣判。包括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在内的69人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
童名谦犯玩忽职守罪判刑五年
8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公开开庭审理后,依法对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玩忽职守案作出一审宣判,对童名谦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童名谦在担任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书记、衡阳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临时党组书记、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期间犯玩忽职守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童名谦玩忽职守,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从重惩处;童名谦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量刑时酌予考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衡阳人大原主任判五年六个月
除童名谦案,衡阳破坏选举案其余65案、68人由湖南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由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2家法院负责该系列案件一审工作。
8月18日,郴州市中院对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胡国初玩忽职守、受贿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胡国初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株洲市中院、郴州市中院18日分别对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廖解生、左慧玲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廖解生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法院认定左慧玲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466人被给予纪律处分
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日前决定对衡阳破坏选举案第二批涉案人员57人给予纪律处分。衡阳破坏选举案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被立案调查的有466人,第一批409人在今年6月已被给予纪律处分,加上本次处理的57人,违纪人员已经处理到位。此外,对在调查过程中新发现的其他关联人员涉嫌违纪的,已由湖南省纪委指导衡阳市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惊天大案
76代表56人拉票 人均送钱200万
衡阳贿选案涉案金额总计1.1亿余元
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衡阳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差额选举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发生了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一届市人大代表几乎全军覆没。案情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
贿选黑潮 527参会代表中518人收受钱物
发生在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间的这起案件,其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犯罪情况之恶劣、涉案人员之多、涉案金额之大,令人震惊。
衡阳市当时当选的76名省人大代表中,有56人送钱拉票,金额总计1.1亿余元,人均送钱近200万元,这还不包括平时请客吃饭的钱。全部参会的527名衡阳市人大代表中有518名收受钱物1亿余元。
衡阳市人大的大会工作人员参与收受与分发钱物,68名大会工作人员收受钱款共计1001万元。
包括时任衡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在内的衡阳一大批党员干部在案件中严重失职、渎职、违纪,人数近500人……
政风腐败“只要你傍上了大官,事就好办”
“在衡阳,只要你傍上了大官,事就好办;只要你肯花钱,为你办事的官就好找。”一位当地的企业家如此总结衡阳官场曾经的“病态”,“以前在衡阳投资办企业、开矿山,如果不跟当地的大小官员搞好关系,吃拿卡要的麻烦就会不断。”
据调查,近些年来,衡阳官员中打牌赌博、买官卖官、跑官要官、参股企业、建私房、打架等情况十分突出。有的区县政府与开发商合作建设小产权房,牟取不正当利益,而一些群众被拆迁了若干年还没有安置好;有的地方修路等基础建设工程连基本的招拍挂程序都没有;有的地方低保金不是全部用于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体,而是常常被基层干部的亲属、关系户瓜分;在不少政府机关,“吃空饷”情况十分严重;一些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参股企业,与某些老板过从甚密……
干部作风的腐败、政治生态的恶化,成为衡阳经济发展的严重破坏性因素。十几年来,衡阳在湖南经济版图中的地位一再下滑,从稳居前3强逐步沦落。经济社会问题的一再累积,反过来又使得衡阳本已不堪的政治风气更加浑浊。
衡阳市人大机关是此次破坏选举案“重灾区”。在查处风暴中,衡阳市人大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几乎被“一锅端”,成为衡阳市人大机关自组建以来的最大政治耻辱。
玩忽职守 关系盘根错节,纪委装聋作哑
对于当时的情况,时任衡阳市纪委书记的肖斌及纪委主要领导其实很清楚,但就是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当时的纪委本身就腰杆不硬、队伍不纯,它怎么可能去查去管?上一任纪委书记任内,就有8名领导干部子女不用考试直接‘调’进纪委。与当地官员的关系盘根错节,纪委只能选择装聋作哑。”一名当地干部一针见血地指出。
记者在衡阳采访时,不少干部谈道,衡阳发生性质如此严重的破坏选举案,有种种因素促成,但最重要的原因是严重的民主意识淡薄以及缺乏基本的法律敬畏感。
2003年,衡阳贿选人大代表就开始露头,到2007年至2008年开始蔓延,直到2012至2013年演变成大面积、多层级的贿选行为。一些代表当上县代表时花了钱,因此给市代表候选人投票时也要收钱。以此类推,层层加码,逐步形成了一条“投资回报”的利益链。一位此次被罢免省人大代表的衡阳市企业家告诉记者,上次选举前,他就接到10多个索贿的电话,说:“别人都来了,你怎么还不来?”
此外,衡阳破坏选举案一个重要环节是在确定代表结构时“狸猫换太子”,很多老板摇身一变成了“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等。列入省人大代表候选人的93人中,竟有44人为各色老板。这些老板大多以专业技术人员、工人、农民身份成为候选人。以工人身份当选的15人,没有一人属于一线工人。以农民身份当选的13人,除了3人为农村党支部书记外,其余均为老板。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衡阳当地一些老板的眼中,花钱当人大代表俨然是一种回报率很高的“投资”。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傅学俭一语道破天机:通过花重金当上了代表的这些老板,在融资贷款、申报项目、纳税上都容易享受到优待,工商、公安部门要查办这些人也有所忌惮。(新华社)
衡阳贿选案大事记
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
衡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发生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
2013年6月
经查实,共有56名当选的湖南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的行为,涉案金额达1.1亿余元。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和68名工作人员收受钱物。
2013年12月
以贿赂手段当选的56名省人大代表被确认当选无效。512名收受钱物衡阳市人大代表辞职。
2013年底
中纪委对涉案的431名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党纪政纪立案。
2013年12月
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童名谦因失职渎职被免职。
2014年1月
童名谦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双开,成为“十八大”后首个因玩忽职守被双开高官。
2014年6月
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中409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014年8月18日
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在内的69人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
2014年8月
衡阳破坏选举案第二批涉案人员57人被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