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严惩毒品犯罪效果显

23.10.2014  11:37

  今年以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大了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从严从快审理毒品犯罪的案件。2014年1-9月,该院审理贩卖毒品罪33件,被告人49人,非法持有毒品罪16件,16人,容留吸毒罪17件,19人等毒品犯罪案件,有力地打击了毒品犯罪的嚣张气焰,净化了市区居民的居住环境,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该院在审理毒品犯罪案件过程中从不手软,依据有关法律条文,从快从严审理。近日,该院一审审理一起运输毒品案,2014年2月,一男子王某受雇于他人将“K粉”、“神仙水”、摇头丸等共计1217克毒品从珠海运输到南昌,到达南昌后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000元。

  凡是涉毒品案件从未判过缓刑,轻者拘役,重者判处15年有期徒刑。通过审理毒品案件,被告人王某在庭上留下了悔恨的泪水。一是毁了家庭,二是毁了自己的身体,三是还要在铁窗内服刑,一个好好的家庭,因自己沾染上毒品落得个妻离子散的下场。该院刑庭张法官告诉广大的市民,毒品是一种败坏社会风气,摧残人精神和身体的腐蚀剂,广大市民千万不要从事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和到娱乐场所去吸食毒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凡是发现社区和乡村有从事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吸毒的人员,广大市民要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让这些犯罪分子无处可藏,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为辖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我们每个人应有的贡献。(吴云 张水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