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98%以上

25.11.2015  20:01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胡某在南昌市西湖区系马桩街锦江之星宾馆门口与被害人徐某因停车发生纠纷,后二人相互殴打。被告人胡某用拳头将被害人徐某口眼打伤流血。经鉴定,被害人徐某伤情为轻伤一级。在徐娟法官调解下,被告人胡某与被害人徐某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胡某赔偿徐某经济损失20万元,徐某对胡某的行为表示谅解。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

  近年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穷尽一切手段加大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去年以来,该院审理故意伤害案件95件120人,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从审理故意伤害案件中了解到,主要是邻里、生活琐事、娱乐场所、网吧、菜场、装修房子、交通事故、沙场生意等引起的刑事案件。大部分是为了一些生活上的琐事而大打出手,这些案件对社会危害并不大,但是为了一点面子,好像吃了亏,就亲自或邀请亲戚朋友一起将他人打伤,最终赔钱又坐牢。该院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使案结事了。一是主审法官调,通知当事人及其家属,委托律师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讲清楚案件的利害关系,被告人对伤者的医疗费用应该承担,如果不承担的话,要受到法律的严惩,抓住其家属期盼被告人早点出狱的心理做工作,对律师有会见被告人机会,劝其反省自己的违法行为,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要配合认罪伏法并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二是审判长调,对一时又不认罪,且不愿意赔偿的被告人,通过被告人的亲戚朋友做工作。如果被害人得到了一定的赔偿,并表示谅解的话,如果案情不复杂,情节较轻,危害性不大的,可以考虑非监禁刑,促使被告人及其家属早日筹齐赔偿款支付受害人。三是分管副院长调,被告人数较多,受害人伤势严重,社会影响面大的案件,采取分管副院长做工作,及时召集双方代表讲清楚有关法律条文,对一时思想做不通,情绪比较激动的,耐心细致地以案释法,让其亲属理解和宽容对方,尔后仍矛盾没有得到缓和,反而对立情绪大的,穷尽一切手段,还请人民陪审员进行做工作。因为有些人民陪审员是街办和社区干部,还有的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通过各方许多人士做工作,让双方都愿意坐下来调解。

  该院通过法官、审判长、分管副院长“三调法”认真负责地解决了一大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为辖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吴云 刘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