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泉:26年驾龄被要求重考 要一查到底

12.10.2015  10:42

  1989年,16岁的西安市民小郭考取了驾照,此后20多年顺利4次换证。然而今年10月9日,当他再次申请换证时,却被告知需要复验,这意味着他要重新参加驾考,西安市车管所注明的复验原因是:因未满18岁办证,更正初次领证日期。(华商报10月11日)

  26年驾龄而且顺利4次换证,居然被要求重考,让我想起了李克强总理的一句话: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陕西省交通厅这个要求,纯粹是瞎折腾,有违以法治国的精神。

  法律规定驾驶许可有其立法精神,那就是让每个上路的驾驶员都能熟练驾驶,而不是仅仅给一个驾驶证。26年前小郭已经顺利通过驾考,26年的驾驶经验且四次顺利换证,也能证明其是一个合格驾驶员,再要求一个老驾驶员去重新学习,有点不厚道。

  法无禁止即许可。1989年,我国使用的交通法规是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该条例中并没有关于公民考驾照的具体年龄规定。也就是说,小郭当时参加驾考是合法的,取得的驾驶证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陕西省交通厅相关文件的要求是对的,那么小郭考取驾照的行为一定有违法的地方,重考也是应该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让小郭违法通过驾考的人,当时负责驾考的领导都应该进行追究,而且不管其后台有多硬,一定要一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