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两地方法规今起施行 薪水拿多少 职工与企业好商量

01.11.2013  11:20

  本报南昌讯 记者徐娆报道:从11月1日起,工资、津贴和补贴拿多少都不由企业一方说了算,职工享有收入的话语权。记者从省人大获悉,《江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自1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同一天施行的还有《江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规定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可享受6项优惠待遇。

  《江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约定工资不得低于最低标准

  据了解,该新规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的职工对自己的收入拥有话语权。

  职工有12种待遇可提出协商:工资集体合同的期限;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和工资标准;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津贴、补贴标准及奖金、绩效工资等分配办法;加班工资标准;计时工资、计件单价、劳动定额标准;学徒期、见习期、试用期的工资待遇;病事假和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各种带薪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工资支付办法;工资集体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和程序;工资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双方认为应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条例》规定,工资集体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省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和职工个人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工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企业不得在工资集体合同有效期内,无法定理由或非经法定程序,降低工资集体协商代表或其他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福利等待遇。

  企业耍赖最高罚两万

  如果企业“耍赖”拒绝或故意拖延工资集体协商;拒绝提供或不如实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或拒绝向工资集体协商代表提供履行代表职责所必要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造成无法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工资集体合同,将由县级以上人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其记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档案纳入政务公开的范围,可以对企业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江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

  残疾人可享6项优惠

  从11月1日起,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可享受6项优惠待遇:乘长途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优先购票,优先乘坐,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盲人、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就医优先给予就诊;公立医疗机构对贫困残疾人就医,门诊免收挂号、复诊、注射(不含材料费)等费用,住院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检查费、胸片检查费、普通床位费、三级护理费等减半收取;盲人、聋人家庭收看有线电视费用减半收取;免费进入旅游景区、景点、展览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双下肢残疾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的一名陪护人员与残疾人享有同等待遇。

  另外,新规还规定,残疾人专用车在公共停车场免收停放费。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对义务教育阶段内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重度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社区教育、送教上门等服务。

  用人单位新录用人员时,除特殊岗位外,不得设置歧视残疾人的限制性条件。对符合公务员录用或事业单位招聘体检标准,且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行职责的残疾人,不得以身体残疾为由拒绝录用。不得在转正、晋职、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歧视残疾职工。

  占用盲道 个人最高罚一千

  此外,禁止以侮辱、虐待、遗弃等方式侵害残疾人。禁止强迫残疾人劳动或胁迫、诱骗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和乞讨。违者未构成犯罪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对擅自占用盲道、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由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无障碍设施毁损的,应及时修复,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 大江网-信息日报
编辑: 刘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