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订购快餐后又称不要 店主生气状告顾客
06.03.2014 12:09
本文来源: 新闻门户
在当下,为省时图方便订购快餐,已不是新鲜事。然而,当快餐送到目的地后,买家却以“不饿为由”拒绝支付费用。觉得被忽悠的快餐店老板,一气之下将对方告上法院。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2月12日,在家玩游戏的周某觉得有点饿,便打电话向张某经营的快餐店订购了一份快餐。当张某将快餐送达目的地后,周某却以“不饿为由”,称不要了。张某一气之下,将周某告到法院。
受理案件后,横峰县法院法官立即组织了诉前调解。近日,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周某向张某支付10元快餐费。(来源:新法制报 徐海高 记者杨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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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2014 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