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防“四气”,纪检干部须增四种意识
近日,四川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同志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文,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尤其要防止‘骄气、义气、小气、暮气’四种风气”。
事实上,上述四种风气不仅只在四川有,全国的纪检干部队伍中也或多或少存在,因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级纪检干部在反腐败、整“四风”、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上成绩有目共睹,但是在成绩之后难免松懈,难免“不想得罪人”。如何防止松懈,纪检工作如何持久“较真逗硬”,防“四气”要求可谓指明了方向。
防骄气须增压力意识。纪检工作须知“路漫漫其修远兮”。在取得一系列成绩之后,有的人因“成就感”而自满,其实“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这个判断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虽然目前遏制了腐败增量,但是腐败存量还有不少。“三个不可低估”依旧没有过时,路还长、还远,远未到可以骄傲的时候,何况抓作风就像割韭菜、除杂草,永远不会一劳永逸。要防止骄气须增压力,需要看到党内危机远没有消除,还有很多事没有做。纪检干部必须感受到压力,强化“宜将剩勇追穷寇”的决心和信心。
防义气须增党性意识。须知干纪检工作就必须远离江湖义气,江湖义气对干部队伍建设有害无益。有的纪检干部在办案时跑风漏气并非有什么既得利益,而是义气、感情亲疏在起作用。义气太重会使党员丢掉党性,干部忘记原则,产生执纪不公等等。防止义气用事更需要党性来“补仓”,需要正气注入纪检干部灵魂,需要把党纪国法铭记于心,江湖义气才会“站一边去”,而完成这个心态转换在当下最为必须。
防小气须增大局意识。纪检干部落实“三转”抓主业是从严治党的要求,精抓主业才能保证党的队伍纯洁,才能炼成“火眼金睛”,防止在考评干部时被政绩一叶障目。据报道,四川省纪委监察厅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90个减少至19个、减幅达90%。除了“一门心思搞监督”,纪检干部不兼任其他职务,也是防止相互勾结、相互依存、相互包庇、执纪不力的有效手段。
防暮气须增责任意识。纪委是保证党的纯洁性的主力军,纪检干部肩负治党重担,只能有“朝气”不准有“暮气”,只能生“锐气”不准变“泄气”,只准添“才气”不准染“俗气”。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创造性地开展好纪检监察工作,只要是认真工作的纪检干部,几乎每一天都在面对各种各样的“骚扰”,有说情的,有威胁的,有挖苦打击的,那些至今还隐藏着的违纪干部更是对纪委充满憎恨。因此,干这一行就不能有泄气感,必须生机勃勃,绝不暮气沉沉。
全面从严治党已拉开大幕,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艰巨。防止骄气、义气、小气、暮气“四气”缠身,增强纪检干部压力意识、党性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是作风建设的本质要求,也是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上不可或缺的“预防针”。
付庆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