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伤民警判10年或赔20万?吉安警方认定当事人构成刑案

27.11.2013  10:55

近日,有网友在大江网《民声热线》爆料称,她哥哥与人纠纷时误伤了民警眼睛,哥哥随即被行政拘留至今,在探望受伤民警谈及医药费时,该民警宣称“没有20万免谈,不然就告你故意伤害罪和妨碍公务罪,判你十年八年”。记者多方采访,发现该帖中描述的民警“敲诈勒索”不实。据悉,事件起因是两家因一只鸡产生纠纷,民警在协调时被打伤左眼。目前,警方已立刑案。

民警协调时被打伤眼睛

11月25日上午,记者和伤者家属取得联系,伤者家属李志辉称:上个月,她骑自行车出行时,在路上不慎轧伤一只鸡,鸡的主人当场索赔200元。对此,李认为不合理要走,对方却把鸡硬塞到李的自行车后座上。随后,这只被“安放”在自行车后座的鸡自行逃走。

19日,鸡的主人找到李志辉家,准备强行把李家的煤气炉煤气罐拖走。见状,李拨打电话报警,并电话通知在外干活的丈夫邓智勇。

李的丈夫邓智勇返家后,在得知李志辉在外有200元“欠债”时,联想到家中经济窘迫,邓智勇的情绪颇为激动,当场欲对妻子动手,民警上前试图劝阻。这其间,邓志勇一拳打向妻子李志辉时,妻子闪身躲过,却打在民警刘江祖的眼睛上,导致刘江祖的眼睛疼痛难忍,当即前往吉安市人民医院治疗。

受伤民警正在广州治疗

23日,李志辉到吉安市人民医院探望了受伤民警刘江祖。在谈及赔偿时,刘江祖认为,自己伤势比较严重,而李志辉的家庭又非常贫困,对这类赔偿,不是一千、两千现金可以了断的问题。

民警刘江祖的话,让李志辉及其家属倍感无奈。李介绍,丈夫是全家唯一的经济来源,平时靠一辆残疾人三轮车拉活挣钱,一天才几十块钱的收入。家中还有一个17岁的女儿和9岁的儿子,因为家里没钱,女儿早早地辍学,儿子才小学三年级。“这样下去我儿子也要没书读了。”李志辉告诉记者,她曾和丈夫商量好,集全家之力要让儿子上大学。但在误伤民警当日,丈夫已经被关到看守所,并且因妨碍公务罪和故意伤人罪极可能入刑。这之后,李志辉家属通过网贴的形式,称和民警刘江祖协商时,民警刘江祖盛气凌人,称没有20万赔偿,就要判处“嫌犯”邓智勇十年、八年的刑罚。

25日晚上,记者联系上了已在广州求医的刘江祖。据刘江祖介绍,经过诊断,自己视力完全恢复的可能性只有千分之几。

对于李志辉家属在网贴中“敲诈勒索”一说,民警刘江祖表示:“现阶段,我还没涉及到赔偿金额,更不存在敲诈勒索,只是希望先治好我的眼睛。治疗的花费,单位能报就报,不能报的,只能自己承担。”但对于自己是被误伤还是遭故意伤害,刘江祖在电话中坚称对方“不是误伤”。

峡江县公安局政治处边主任告诉记者,当地警方认为,邓智勇的行为涉嫌妨碍执行公务和故意伤人,警方已立刑案,并认为“是不是误伤,由检察院和法院来判断。”(刘少聪)

来源: 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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