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谢晓刚:公交暴力,不能让道德来垫底

05.09.2014  11:59

  网友爆料:801路上,一位20多岁的年轻人因坐在老年座位上没有给旁边的老人让座,被几名老人暴打!本报记者获知:事发于今天中午1点40分左右,事发后,汉阳警方到达现场将其带离公交车。(9月5日央广网)

  公交车上因让座而演变成暴力事件应该说近年屡有发生,但多名老人群殴不让座年青人,倒还是头一回。

  一段视频,一些各执一方的说词,真相最后在民警的调和下达成谅解,所幸年青人没有大碍,老人们也无受伤。

  此事引起了网民的群观,公交、让座、老人、年青人,这几个词汇的堆积,非得让人引向道德的方位进行辩解,谴责或许会涌向那位被殴打的不让座的年青人,毕竟尊老爱幼是我们的传统美德,公交给老弱病残孕让座理应成为人们出行的行为标准。

  据记者透露,这几位老人年龄约六、七十岁,是刚参加完聚会一块回家的,在公交车上可能是由于没有站稳,不小心碰撞了一年青人而导致了相互的辱骂,最终上升上老人们群殴年青人。

  说明当初老人们并没有要求年青人让座的意思,而年青人也确实没有为站着的老人们让座,这一幕如果不是被曝光,或许根本就不当一回事,每天全国那么多公交车,每天又有多少这样的一幕幕出现在公交车上?

  不给老年人让座的年青人的确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但群殴年青人的老人们呢?

  这个问题笔者不想做太多的探讨,但在道德和法律之间,还是有必要给个了断。

  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而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

  从这个层面上,我们不难看出,公交车上给老人让座,让与不让取决于让座者的道德标准和行为方式,并不能带有强制性,更不能上升到法律的层面,这是人们内心世界或精神层面的一种自我约束,一种社会群体约定成熟的行为标准。所以,年青人没有给老年人让座,最多只能受到舆论的谴责和道德的唾骂,但并不违法。

  可是,当老年人因为年青人有违道德标准,而采取过激行为迫使对方让座或让对方的身体、精神受到损害时,就属于违法的范畴了,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与年龄无关。

  所以说,屡屡发生的因让座而产生的暴力事件,留给我们的不能仅仅是道德层面的思考,更应该让法律站出来说话,这样方能让公交暴力这把火降下去,才能阻止现场围观者盲目的指责和不理性的声音助推了公交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