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被判侵犯甲骨文Java专利权引业界热议

13.05.2014  16:20

  美国《福布斯》杂志5月11日撰文报道,5月9日,华盛顿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就甲骨文公司上诉谷歌公司侵犯其版权案件做出判决:甲骨文公司拥有Java编程语言元器件版权,谷歌公司因曾在其安卓智能手机操作系统设计中使用了Java编程语言元器件,侵犯了甲骨文公司版权。此判决引起了业界的热议。

  2012年甲骨文公司CEO拉里。埃里森(Larry Ellison)和谷歌CEO拉里 佩奇(Larry Page)为Java编程语言元器件版权之争对簿公堂,此案直指科技公司如何保护其最有价值的知识产权这个核心问题,备受硅谷关注。

  早在2010年甲骨文公司就起诉谷歌,声称谷歌公司侵权使用Java元器件,将Java元器件融入安卓系统,此案涉及到链接电脑程序的语言,也就是应用程序设计接口APIs是否具有版权保护问题。旧金山审判中,甲骨文公司称谷歌侵犯了它的37项Java APIs构造版权,要求谷歌支付版权索赔费约1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62亿元)。

  美国地区法官William Alsup裁定,谷歌公司复制使用的Java APIs不受版权保护,大家都能免费使用。

  然而,联邦巡回法院驳回了这一决议,责令下级法院恢复陪审团裁决侵犯37项Java APIs构造版权的决议。联邦巡回法院法官Kathleen O'Malley写道:“我们发现地区法院未能区分低级标准版权保护准入门槛问题和构成侵权行为的范围问题区分清楚。”联邦巡回法院法官组一致同意命令Alsup对谷歌行为是否属于合法行为实行进一步审理。同时, O'Malley写道:“我们得出的结论是,一组命只要令能够指令计算机执行预期操作,就享有版权保护。

  对于上述裁定和判决,甲骨文公司总法律顾问Dorian Daley称:“这一决议是整个行业的福音,版权保护法必然能促进创新。”而谷歌则声称,“这一决议开创了电脑科技和软件开发的破坏性先例,考虑上诉。

  加利福利亚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教授帕梅拉。塞缪尔森(Pamela Samuelson)表示了对处理谷歌案件的一个简短支持:“联邦巡回法院的的决定意味着软件公司在判断如何编写能共同操作的电脑软件中不侵犯版权面临不确定性。”但是甲骨文公司律师E. Joshua Rosenkranz表示:“法律在这些问题上向来明晰清楚,联邦巡回法院做出这样的裁决,根本不足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