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章贡区检察院“手机飞信”打造动态廉政教育新平台

31.10.2013  22:01

  “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一、严禁接受案(事)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吃请、财物或者安排的旅游、健身等活动……”,近日,这样以“八不准”、“八小时外行为”为主题的飞信,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的每日都会接收到。这是章贡区检察院贯彻落实高检院“行为”和江西省委“八不准”推行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为大力营造廉政育警、廉政兴检的浓厚氛围,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今年以来,章贡区检察院创新廉政教育载体,依托现代移动通信网络,创办“廉政飞信”警示教育平台,借助手机这一传媒载体,充分发挥手机飞信覆盖面广、速度快、形式便捷、语言简明的优势,打造动态的廉政教育新平台, 宜春新闻 以信息化手段增强廉政教育的时效性、新颖性和针对性,使手机成为全体检察随身携带的“小警钟”。

  该院将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热点问题和廉政建设等内容编辑成手机飞信,不定期发送警句,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和时期等关键节点及时向全院发送“廉政飞信”,给他们服“预防药”、打“预防针”、敲“预警钟”,从而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通过飞信促廉的形式来不断提高廉政教育的渗透力和覆盖面。

  此外,该院还陆续开通重点岗位“廉政飞信”平台,向全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及反贪、公诉等关键岗位人员发送“岗位廉洁飞信”,时刻提醒广大筑牢思想防线,坚定地检察职业操守,不断实现廉政教育经常化、动态化。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已向全院发送“廉政手机飞信”70余条。(张才蓬 俞慧敏)

  供稿: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

  (原标题:赣州章贡区检察院“手机飞信”打造动态廉政教育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