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厅长胡强:打造阳光财政 当好政府的“管家”

04.09.2015  16:47


江西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胡强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9月4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进程,以改革创新提升财政法治化管理水平。”日前,江西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胡强就推进法治建设接受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厅将着力打造阳光财政,当好政府的“管家”。

  江西省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意见》提出“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三大任务,牢牢抓住了法治江西建设的核心要义,是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胡强说,省财政厅将以推进法治江西建设为引领,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水平。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事业发展,充分发挥法治对财税改革的引领作用,加快构建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的现代财政体制。

  “全省财政干部必须牢固树立 ‘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观念,使依法理财、依法办事成为一种习惯,推动财政工作在法制框架内运行。建立健全财政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坚决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维护法律的权威。

  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中,如何运用法治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收支行为,保障依法行政?

  “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就是要建立符合法治政府要求的现代财政管理制度。”胡强称,为此,江西省财政厅将财税体制改革与财政法治建设有机结合,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进程,以改革创新提升财政法治化管理水平。

  首先,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做到“用财有方”。按照法治建设的要求和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思路,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推动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主动接受人大、审计等部门监督;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审查监督,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其次,统筹落实税制改革,做到“聚财有道”。主动对接、及时跟进中央税制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认真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坚持依法治税、依法征管。认真贯彻《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清理规范收费基金,发布项目清单。积极落实《江西省综合治税工作方案》,搭建省级综合治税信息平台,确保税收征管沿着法治轨道推进。

  另外,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做到“分财有规”。立足江西省情,科学、清晰地划分省与市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省与市县财力,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增强省级财政调控能力,激发各地加快发展的积极性,保障各级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社会各界对财政部门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的期望也越来越高。财政部门掌管着政府的“钱袋子”,如何规范使用好政府的“”,做到依法理财,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绩效?

  “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是财政部门的根本职责。”胡强表示,江西省财政厅将创新全省“三公”经费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推进规范化管理。并将健全“账户资金运行管理”、“国库动态监控”和“财政资金监管”三大系统,构建立体监管体系,财政资金网上运行、网上监管;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实行债务风险预警监测,切实防范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