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领补助成拍照道具续:涉事校长已被停职

20.01.2016  12:07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这几天,一条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湖北大悟县宣化店镇 金山中学的学生家长向媒体反映称,15号下午,在学校老师的安排下,一百多名学生“配合”老师进行了一次贫困生补贴发放的“仪式”。让家长感到气愤的是,孩子配合拍完照后就得走人,钱没拿到一分。

  对于贫困生补助变成了拍照的“道具”,学校方面此前给出的解释是,拍照签字主要是为了留档存证,是发放补助的一个程序,而之所以没有直接发给学生,是考虑到怕学生弄丢了。而在媒体曝光之后,据了解,当地调查组已经介入调查,涉事学校校长被停职。目前,183名贫困生家长或者监护人已经领取了补助金。

  上周,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宣化店镇村民李先生向媒体反映,他的孩子亮亮(化名)在镇上的金山中学读初三,是一名寄宿生。15号下午,在学校老师的安排下,包括亮亮在内的一百多名学生,“配合”老师进行了一次贫困生补贴发放“仪式”。让家长感到气愤的是,孩子配合拍完照后就得走人,钱又被学校收回去了。昨天,大悟县教育局副局长武安自向记者介绍了当时的情况:因为教育厅要求把发放的档案必须建立健全,档案不全就说不清是发到了还是没发到,学校为了建档案,就给每个孩子照相,可以建立电子档,然后钱又没发给学生。

  2014年12月,湖北省教育厅和财政厅曾联合下发《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该项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办法》规定,该项资金必须以现金或银行存折(卡)形式分学期一次性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不得以食堂卡或餐票、校园卡以及实物抵等形式发放。实行现金发放的,应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确认后领取,其他任何人不得代领代签。

  据了解,按照国家规定,针对义务教育阶段的住宿生中的贫困生,财政每年都会发放补助金。在金山中学,六年级每年每生可获1000元补助,初中生每年每生可获1250元。大悟县教育局副局长武安自介绍,相关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武安自说,当天晚上7点多教育局就开了一个党委会,成立了三个组,专门由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的一个纪检组长带队,到学校进行调查。星期一上午,县委县政府就召开了会议,成立了一个由县纪委组成的专班,到宣化店去调查,当时就决定对金山中学的校长先停职接受调查。责令他们在星期一上午十二点之前必须把183个学生应该享受的补助金全部发放到位。校长和班主任必须公开发放的时候向学生和家长道歉。

  武安自介绍,大悟县属国家级贫困县,宣化店镇地处大悟县东北部经济欠发达地区,金山中学的寄宿贫困生绝大多数是留守儿童,按照当地习俗,这些孩子的父母和祖父母已经分家立户,大人往往不在身边,孩子们都尚未成年,学校在处理贫困补助款的事情上确实有为难的时候。

  武安自说,把钱发给183个孩子,一个孩子发1000多块钱,如果外面的人知道了,对孩子也不好,不安全。第二个情况,以前也发现有孩子把钱领到了并不告诉家长,而且这是隔代的家长,农家的隔代都分家了,这些留守孩子的父母并不在家。

  武安自介绍,近些年大悟县贫困生补助款发放方式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变化。最先要求发放给家长、监护人,但是家长领到这个钱之后,因为是贫困家庭,可能用于发展生产了,还有极端的情况用于赌博了,孩子在学校里面还是没有生活费,到吃饭的时候就把饭盒拿到食堂去了。发给学生又不能一下子都发给学生,因为学生没有存折,只有就餐的饭卡,就打到饭卡上,后来有的孩子反映学校食堂的饭不好,食堂的饭太贵,后来2014年的时候省教育厅就下发了这个文件。

  目前,大悟县纪委派出的专班已经进驻金山中学进行专项核查、审计,检查的情况将向县纪委汇报、汇总,调查结束时间为寒假开始前,县委还决定对县教育局、宣化店镇学区和金山中学三级问责。大悟还将在全县范围内的17个乡镇展开拉网式排查。武安自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两办联合下发了一个紧急通知,规定每一个乡镇,由政府牵头,纪委、财政、教育局、学区成立一个专班,先对学生的生活补助金自查整改,每一个乡镇都自查整改。全县要对所有的惠农资金要进行全面的检查,对2007年以来所有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的生活补助金还有教育收费的情况进行拉网式的清理,只要是有违纪的,一并处理。(记者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