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海: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22.07.2015  13:44
中国主要统计指标诠释》(第二版)

 

第九章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贾 海

 

  阅读提示

 

  公布机构:国家统计局

 

  调查频率:每月一次

 

  公布时间:月度数据于次月9日公布;季度数据于次月15日公布(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公布渠道:国家统计局网站(www.stats.gov.cn)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中国统计年鉴

 

  《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鉴

 

  《中国经济景气月报

 

  《中国信息报

 

  数据修订情况:有修订

 

第一节 什么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一、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基本定义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也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是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和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该指标是反映全国固定资产规模、结构和发展速度的综合性指标,也是观察工程进度和考核投资效果的重要依据。

 

  要准确理解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需要了解以下基本概念。

 

  (一)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经营或管理而持有,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作为劳动资料或劳动手段,有些是直接参加生产过程的,起着把劳动者的劳动传导到劳动对象上去的作用,如机器设备和生产工具等;有些在生产过程中起着辅助作用,如运输工具等;有些则作为进行生产的必要条件而存在,如房屋、建筑物、道路、桥梁等。

 

  固定资产有三个特点:一是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经营或管理而持有。企业单位持有的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工具或手段,而不是直接用于出售的产品;二是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不同,它能多次参加生产过程而不改变其实物形态,其价值则随着固定资产的磨损,逐渐地、部分地以折旧形式计入产品成本,随着产品价值的实现而转化为货币资金,并脱离其实物形态;三是固定资产为有形资产。

 

  (二)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它是社会增加固定资产、扩大生产规模、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条件。从事固定资产活动的主体包括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个人以及境外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者等。

 

  (三)固定资产投资额

 

  固定资产投资额又称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它反映的是运用各种资金完成的用价值体现的实物工作量。

 

  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指标的主要用途

 

  固定资产投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固定资产投资是经济发展的基本推动力之一,是提升国民经济物质基础,实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加快实现工业化、城市化的重要途径;投资也是改善经济结构、推动产业升级、提高经济技术水平、提高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和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投资还是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增加投资可以促进就业增长,促进消费水平的提高,投资中的住房投资与提高城乡居民居住水平有直接的关系。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作为反映全国固定资产规模、结构和发展速度的综合性指标,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判断经济发展形势的重要依据

 

  投资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既构成当期需求,拉动当期经济的发展,同时又形成未来的供给能力,对未来的经济增长和经济结构产生影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有关统计数据是判断经济发展周期的重要依据,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了重要信息支撑,为社会公众开展科学研究和进行扩大再生产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进行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基础

 

  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是支出法GDP的重要内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关数据,为核算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提供了重要基础资料。

 

  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指标的局限性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指标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在概念上不完全等同于企业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原价。固定资产原价反映的是已经建成或购置的固定资产,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反映的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全部费用支出,不仅包括会计制度中的固定资产原价,还包括尚未形成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建设用地费等无形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以及开办费等递延资产。二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无法完全满足支出法国民经济核算需要。固定资本形成包括有形和无形两部分。现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不包含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矿藏资源勘探支出、文学艺术品原件等无形资产的统计,无法满足无形固定资本形成核算的需求。

 

第二节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指标的统计和计算方法

 

  一、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主要分类

 

  (一)按统计范围分类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①和农村住户固定资产投资②。

 

  1.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包括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③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是指一定时期内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个体户等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房地产开发投资是指一定时期内,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实际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活动所完成的投资,包括商品住宅投资和办公楼、写字楼、工厂厂房等非住宅类房屋及土地开发投资,不包括单纯的土地交易活动。

 

  根据2012年快报数据,2012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36.5万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97.4%。因此,国家统计局开展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主要是围绕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进行的。目前,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按月度进行统计和公布。

 

  2.农村住户固定资产投资

 

  农村住户固定资产投资是指一定时期内,在农村区域由农村居民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购置农业生产用机械设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等方面的投资。

 

  根据《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2012年全国农村住户固定资产投资1万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2.6%。目前,农村住户固定资产投资按季度开展抽样调查。

 

  (二)按投资活动构成分类

 

  按投资活动构成分类,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为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和其他费用。

 

  1.建筑安装工程

 

  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和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进行的房屋(商品房)开发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在安装工程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根据2012年快报数据,2012年全国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4.3万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65%。

 

  2.设备工器具购置

 

  设备工器具购置是指建设单位或企业、事业单位购置或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价值。新建单位及扩建单位的新建车间,按照设计或计划要求购置或自制的全部设备、工具、器具,不论是否达到固定资产标准均计入“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中。根据2012年快报数据,2012年全国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7.8万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20.9%。

 

  3.其他费用

 

  是指在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几项内容以外的各种应分摊计入固定资产的费用。具体包括: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应分摊计入固定资产的费用;计入无形资产或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建设用地费等。根据2012年快报数据,2012年全国其他费用投资5.3万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14.1%。

 

  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方法

 

  根据统计范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可划分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和农村住户固定资产投资两部分。下面分别介绍这两部分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方法。

 

  (一)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统计方法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又分为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两部分。

 

  1.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的统计方法

 

  对于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采取按月全面调查的方法,按项目逐一进行统计。

 

  2.房地产开发投资的统计方法

 

  对于房地产开发投资,亦采取按月全面调查的方法,按企业对名录库内全部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情况逐一进行统计。

 

  (二)农村住户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方法

 

  农村住户固定资产投资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获取数据,对全国16万户居民家庭价值1000元及以上、使用年限2年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役畜、产品畜等固定资产进行调查。调查网点在一体化住户调查网点进行。

 

  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计算方法

 

  计算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首先分别计算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和农村住户固定资产投资。

 

  (一)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计算方法

 

  1.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的计算方法

 

  对于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先按项目由项目填报单位对每一项建设项目投资完成额进行计算后,再由各级统计局层层汇总出所辖区域内所有建设项目的投资完成额。计算步骤如下:

 

  (1)按项目由项目填报单位对每一项建设项目投资完成额进行计算

 

  每一项建设项目的投资完成额按照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和其他费用等四部分构成分别计算,再将四部分投资完成额相加,用公式表示为:

 

  项目投资完成额=建筑工程投资完成额+安装工程投资完成额+设备工器具购置+其他费用

 

  ①建筑工程投资完成额和安装工程投资完成额的计算方法

 

  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均以工程的形象进度作为计算投资完成额的依据,其计算方法都是根据已经完成的实物工作量乘以预算单价计算。计算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完成额的基本方法有两种:单价法和部位进度法。主体工程可以分解成单个固定资产的,投资完成额一般采用单价法计算;主体工程不可分解的一般采用部位进度法计算。

 

  一是单价法。单价法根据单价的确定方式不同又分为预算定额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两种计算方法。

 

  预算定额单价法是根据已经完成的分部分项工作量乘以相应的预算定额单价,汇总得出工程的全部直接费,再加上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即得出该工程的投资完成额。将所有分部分项工程投资额相加,可得出建筑安装工程的全部投资额。用公式表示为:

 

  建筑工程投资完成额=Σ(实际完成的工作量×预算单价)×(1+间接费率)×(1+利润率)×(1+税率)

 

  安装工程投资完成额=Σ[(实际完成工作量×预算单价)+(人工费×间接费率)]×(1+利润率)×(1+税率)

 

  或:

 

  安装工程投资完成额=Σ[(实际完成的工作量×预算单价)+(人工费×间接费率)+(人工费×利润率)]×(1+税率)

 

  综合单价法是根据已经完成的分部分项工作量乘以综合单价,汇总得出工程的投资完成额。再将所有分部分项工程投资额相加,可得出建筑安装工程的全部投资额。用公式表示为:

 

  建筑工程投资完成额=Σ(实际完成的分部分项工作量×综合单价)

 

  安装工程投资完成额=Σ(实际完成的分部分项工作量×综合单价)

 

  实际完成的分部分项工作量以工程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由建设单位(业主)、施工方、监理方三方共同确认。

 

  综合单价法是在预算定额单价法基础上演变发展而来,实际工作中已经有较多应用。综合单价以中标合同中的价格为基础,可根据实际情况(物价变动等因素)调整确定。综合单价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税金、利润四部分,一般按照各行业的概预算管理办法计算,各行业略有区别。

 

  二是部位进度法。部位进度法是将单位工程分成几个部位,先求得每个部位预算价格占单位工程预算造价(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利润和税金)的比例,然后根据实际完成的各部位的进度求得其占单位工程完成进度的百分比,再乘以单位工程预算造价,即得出该单位工程的投资完成额。将各单位工程投资额相加,可得出建筑安装工程的全部投资完成额。用公式表示为:

 

  公路、铁路等建设项目,通常都划分标段招标。投标方以某标段的工程总价竞标。这类工程一般以标段中标总价作为单位工程预算造价。

 

  各部位的完成进度以招标时的设计文件为基础,由建设单位(业主)、施工方、监理方三方按实际完成进度共同确定。

 

  ②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完成额的计算方法

 

  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投资根据需要安装和不需要安装,采取不同的计算方法。

 

  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其投资完成额应在设备正式开始安装以后才能计算投资完成额。设备正式开始安装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设备的基础或支架已经完成;二是安装设备所必需的图纸资料已具备;三是按照正常的施工程序,设备运至现场开箱检验完毕、吊装就位并继续进行安装。符合这三个条件的设备才能计算投资完成额。大型联动设备如蒸汽锅炉、压缩机、发电机、轧钢机等,因施工期较长,可以按照上述开始安装条件分段计算投资完成额。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包括所属车间)为建设单位加工制作的和建设单位自制的非标准设备(如塔、炉体、容器、分离干燥器等),应在设备制造完成并吊装就位正式开始安装后,才能计算设备投资完成额。

 

  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一般在设备、工具、器具运到建设单位的仓库或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即可计算投资完成额。虽然已经付款,但尚在运输途中或上级管理部门的仓库内的设备,不应计算投资完成额。购置飞机、船舶等制造期较长的设备,其投资可按合同规定分期付款,分期计算投资完成额。备品、备件和备用设备的投资完成额,应在到货并验收合格后计算投资完成额。

 

  有些项目中大型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期比较长,经统计部门同意,可以按合同中分期付款的进度计算设备投资完成额。

 

  ③其他费用的计算方法

 

  其他费用一般按财务部门实际支付的金额计算。

 

  ④每一项建设项目投资完成额的计算

 

  每一项建设项目投资完成额等于上述四个部分的投资完成额之和。

 

  公式如下:

 

  

 

  (2)由各级统计局对所辖区域内所有建设项目的投资完成额进行加总,得出各层级行政区域所有建设项目的投资完成额

 

  

 

  2.房地产开发投资的计算方法

 

  从2012年起,房地产开发投资统计纳入企业一套表。因此,对于房地产开发投资,以企业为调查单位由每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本企业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进行计算后,通过联网直报系统上报,各级统计部门通过一套表数据采集平台进行分级审核、汇总。投资完成额计算步骤和计算方法与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相同。

 

  3.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计算方法

 

  

 

  (二)农村住户固定资产投资的计算方法

 

  农户固定资产投资计算方法的基本原则是,先分别推算各省(区、市)农户的非建房投资和建房投资;再将两者相加,得到各省(区、市)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再将各省(区、市)农户固定资产投资相加,得到全国农户固定资产投资。

 

  

 

  知识链接 9-1

 

房地产投资是固定资产投资的一部分

 

在现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中,房地产开发投资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首先,根据联合国《2008年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固定资本形成核算的内容:住宅属于固定资产。“住宅是指完全或基本作为居住使用的房屋及房屋的指定部分,包括各种附属结构,如车库和在住所中习惯安装的所有永久性固定装置。作为住户主要居住场所的船只、移动设施和大篷车也包括在内。基本可视为住宅的公共纪念物同样也包括在内。”因此,把住房和所有房屋投资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是符合经济理论和国际通行作法的。其次,事实上,长期以来,住宅投资一直是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一部分。过去,中国的住宅供应采取福利分房的方式,住房建设由政府、企事业单位负责,住房建设投资列入基本建设投资,城乡居民自行建造的住宅也列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实行住房制度改革以后,住房建设由原来分散在各个单位和部门集中到房地产开发部门,但住房作为投资品、住房投资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的属性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目前,中国房地产开发投资约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20%左右。

 

第三节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基础数据来源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基础数据包括四部分:一是跨省(区、市)项目及军工、国防、人防建设项目投资基础数据;二是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数据,包括城镇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农村非农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项目,不含跨省(区、市)及军工、国防、人防建设项目;三是房地产开发投资基础数据;四是农村住户固定资产投资基础数据。

 

  一、调查对象和调查范围

 

  (一)跨省(区、市)项目投资

 

  跨省(区、市)项目通过调查铁路、交通、林业、石油、水利、气象、电力、地质等部委跨省(区、市)项目和统一购置设备投资取得相关基础数据。

 

  (二)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

 

  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通过调查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以及城镇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取得相关基础数据。

 

  (三)房地产开发投资

 

  房地产开发投资通过调查单位库中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取得相关基础数据。

 

  (四)农村住户投资

 

  农村住户投资通过对31个省(区、市)16万户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取得相关基础数据。

 

  二、调查方法和调查单位确定

 

  (一)跨省(区、市)项目投资

 

  跨省(区、市)项目投资采用全面调查方式搜集数据。根据投资统计制度的规定,跨省(区、市)项目为跨省(区、市)建设的、计划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跨省(区、市)项目由各部门从本部门负责建设的项目中挑选,并直接向国家统计局报送这些项目的相关信息及投资数据。

 

  (二)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

 

  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采用全面调查方式搜集数据。每年年初,国家统计局组织各级统计机构针对上年项目进行审核,对于上年施工且尚未完工的投资项目,允许今年继续报送完成投资额,这部分项目为续建项目;并于每月下旬对新开工项目进行严格审核,核实确实开工的项目允许次月开始报送完成投资额。新入库项目和续建项目构成本年投资项目库。

 

  根据投资统计制度的规定,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调查单位为各省(区、市)辖区内除跨省(区、市)建设项目及军工、国防、人防建设项目以外的计划总投资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建设项目。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先由县级统计局确定辖区内符合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要求的项目名单,上报市级统计局;再由市级统计局确定辖区内跨县(区、市、旗)项目名单,与县级统计局上报的项目名单一并上报省级统计局;然后省级统计局确定辖区内跨地(区、市、州、盟)项目名单,与市级统计局上报的项目名单一并上报国家统计局;最后国家统计局汇总各省(区、市)及各部门报送的项目名单,确定当期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调查单位。

 

  (三)房地产开发投资

 

  房地产开发投资对当期调查单位库中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全面调查方式搜集数据。

 

  根据房地产开发统计制度规定,房地产开发投资调查对象为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根据一套表制度的规定,房地产开发投资通过调查单位库维护来确定调查单位。在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的组织下,房地产开发投资统计部门通过资料审核确认调查单位库的增减变动。省级统计机构按《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负责年定报调查单位增减变动和基本信息的更新维护,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单位,每季度调整一次;对规模变动、破产、关闭等调查单位及基本信息的变更一年调整一次。

 

  (四)农村住户投资

 

  农村农户投资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搜集数据,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确定调查样本。

 

  分省住户调查样本的抽选,以省为总体,综合采用分层、多阶段、与人口规模大小成比例(PPS方法)和随机等距抽样相结合的方法抽选住宅,确定调查对象。

 

  三、组织实施机构及调查工作流程

 

  (一)跨省(区、市)项目投资

 

  跨省(区、市)项目投资统计由国家统计局组织实施调查,国家统计局向有关部委布置基层统计报表,各有关部委根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规定时间向国家统计局报送数据。

 

  (二)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在国家统计局的统一组织下,由地方各级统计局以项目为单位,对本地区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全面调查。为了取得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和确保数据的全面、及时、准确,统计部门采取了“从国家→省→市→县(区)→乡(镇)”层层布置报表填报任务和“从乡(镇)→县(区)→市→省→国家”层层上报数据的数据搜集方式。具体数据搜集过程如下:

 

  首先,由基层统计机构(一般为县级统计局)确定投资统计调查单位,即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有项目审批行政记录的,县级统计部门要根据报告期当地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的行政记录确定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调查的投资项目。与投资活动有关的部门行政记录包括各级发改委系统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目录,建设部门发放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名单、以及国土资源部门的建设用地计划和环保部门的建设项目环评名单。没有项目审批行政记录的,要由基层统计人员现场核实项目。

 

  其次,基层统计机构(一般为县级统计局)根据上述部门的行政记录记载的和现场核实的有关投资项目资料,确定纳入投资统计的项目名单,并向这些项目的建设单位布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

 

  第三,纳入统计的投资项目根据统计制度的要求填报统计报表,按时间要求报送县级统计部门。

 

  第四,由县级统计局将由项目单位填报的基层表及本地区汇总表逐级上报上一级统计局。

 

  (三)房地产开发投资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房地产开发统计制度》,房地产开发投资采取联网直报的数据搜集方式,即由国家统计局通过一套表平台直接向调查单位布置报表填报任务,调查单位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国家统计局报送统计资料,省、市、县各级统计机构按照权限在线同步接收该统计资料。

 

  (四)农村住户投资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在国家统计局的统一组织下,由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系统,通过对31个省(区、市)16万户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取得相关基础数据,再通过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系统上报国家统计局。

 

  四、数据汇总与计算

 

  (一)跨省(区、市)项目投资

 

  跨省(区、市)项目投资由有关部委直接向国家统计局报送,国家 统计局负责数据的汇总与计算。

 

  (二)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

 

  省、市、县各级统计机构根据各级基层报表数据汇总计算各级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国家统计局根据各省汇总表数据汇总计算全国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

 

  (三)房地产开发投资

 

  国家统计局根据通过“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汇总计算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省、市、县各级统计机构按照权限在线汇总各级房地产开发投资。

 

  (四)农村住户投资

 

  农村住户投资由国家统计局根据《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在样本数据的基础上推算所得。

 

第四节 正确解读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

 

  一、正确解读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应注意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投资价格问题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有名义增长和实际增长。当前,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一般都是名义增长,主要原因是由于受统计力量不足的限制,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的编制和发布还不能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同步进行。如目前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是按月统计,而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是按季编制,从历史数据来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可以追溯到1952年,而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是从1991年开始编制。由于其他经济指标如GDP、工业增加值等一般都使用扣除价格因素后的实际增长速度,因此,在使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和研究与其他经济指标关系时,要注意考虑固定资产投资价格因素的影响。

 

  (二)固定资产投资不等同于固定资本形成

 

  详见本书《第五章 国内(地区)生产总值》。

 

  (三)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方法问题

 

  在目前固定资产投资月度统计中,主要是按照累计统计的方法,是统计从年初开始到当月累计完成的投资,并与上年同月累计投资相比,计算出累计投资同比增长速度。同时,为了便于测算环比增长速度,对投资完成额进行当月统计,主要方法是只统计当月完成投资,并与同年上月投资相比,计算出当月环比增长速度。由于投资经济活动的波动性和季节性较强,为提高统计数据的可比性,当前,国家统计局除发布月度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投资和累计同比增长速度外,还按月发布固定资产投资额环比增长速度。

 

 

  二、如何解读 1981-2012 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

 

  上图展示了1981年至2012年中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的变动情况。从图中可以看出,中国固定资产投资共经历了四个比较明显的发展周期,四个发展周期所呈现的不同特点,也显示了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日趋合理和不断完善。

 

  ▲第一个周期:1981-1989年

 

  这是中国投资发展的起步阶段。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经济社会领域百废待兴,为使经济快速发展,国家加大了固定资产投入,1978年全民所有制基本建设投资仅为478亿元,1981年至1989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为24074亿元,年平均增长21.1%。

 

  这一时期乡镇企业投资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农村投资高速增长。1981-1989年,农村投资年均增长33.8%,比城镇投资年均增幅高16个百分点。9年中,有6年农村投资增长速度快于城镇投资,而稍后的1990-2007年的18年中,仅有1995和1996两年农村投资增长速度高于城镇投资增长速度。

 

  在这一发展周期中,投资呈现出频繁波动的态势,八年出现了1982、1985、1988三年快速发展的波峰,也出现了1981年增长仅5.5%和1989年的负增长(改革开放以来唯一的一次负增长)。改革开放初期,国家进行了建国以后第二次较大规模的清理项目和压缩投资,全民所有制单位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增长大幅回落,1981年全社会投资呈低速增长。随后,市场和投资体制改革激发了巨大的投资热情,1982年投资增速达28%,1985年、1988年全社会投资分别比上年增长38.8%和25.4%。针对投资过度膨胀,国家采取了治理整顿措施。1988年9月底,国务院发出《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在建项目、压缩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的通知》,并于10月底派出10个工作组赴全国各地进行检查。受治理整顿措施影响,1989年中国全社会投资当年下降7.2%。

 

  ▲第二个周期:1990-1999年

 

  这一时期投资以特区投资、沿海投资和开发区投资为重点,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固定资产投资发展最快的时期。1990年至1999年,全社会累计固定资产投资174441亿元,年均增长24.1%,比1981-1989年年均增幅提高3个百分点;城镇投资年均增长25.7%,增幅提高7.9个百分点;农村投资年均增长19.5%,增幅回落14.3个百分点。

 

  这一周期投资增长速度先升后降,呈倒“V”字曲线。90年代前期,在房地产和特区、开发区投资高速增长的带动下,全社会投资创下了1992、1993年分别增长44.4%和61.8%的超高速度。投资膨胀加剧了当时已非常严峻的物价形势,1994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达24.1%,是改革开放以来通货膨胀最为严重的一年。为避免经济出现大波动,1993年6月国务院出台了16条措施,主要运用经济办法,也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和组织措施进行宏观调控。1994年国务院组织检查组,进行了新开工项目检查,1995年又进行了投资大检查。在坚决控制新开工项目、加强投资资金源头控制、加强项目审批工作管理、加强检查监督等严格的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下,投资增幅逐渐回落。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中国经济受到很大影响,当年全社会投资增长速度降至8.8%。为保证经济健康发展,从1998年开始,国家连续九年发行了万亿元以上的特别国债进行基础设施投资,以刺激经济的增长。然而,1999年中国投资增长速度仍只有5.5%。

 

  ▲第三个周期:2000-2008年

 

  经历了上一个投资高速发展又快速回落的周期以后,2000年开始,中国固定资产投资步入了平稳快速发展的时期。2000至2008年,全社会累计固定资产投资748599亿元,年均增长20.1%。

 

  这一周期投资增长的特点是平稳、快速增长持续时间长,并实现了由东部地区为主的快速增长向以中、西部地区为主的快速增长转变。经过了2000-2002年三年的启动后,从2003年开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连续7年增速在23%以上,这是在经历了多年快速发展之后、在庞大基础之上实现的高速度。

 

  这一周期的投资平稳快速增长得益于国家更加娴熟地运用有保有压、充分利用市场对投资进行调节的宏观调控政策,调控更加注重运用了经济和法律手段,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第四个周期:2009-2012年

 

  经过上一周期投资连续7年的平稳快速增长,这一周期投资增速稳中趋降,但各年增速均保持在20%以上。2009至2012年,全社会累计固定资产投资1188882亿元,年均增长22.9%。

 

  2008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央先后出台了“四万亿投资计划”、“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新非公36条”等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同时出台了相应的财政金融政策予以支持,保证了投资的较快增长。特别是2009年,在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的强力拉动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实现了30%的快速增长。但随着国际市场需求减弱,外贸环境恶化,国内人工、原材料成本大幅上涨,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等因素的影响,投资增速逐年放缓。

 

  三、如何解读 2012 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

 

  从表9-1中可以看出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平稳较快增长

 

  2012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74676亿元(快报数据,下同),比上年增长20.3%,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364835亿元,比上年增长20.6%,农户投资9841亿元,增长8.3%。

 

  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保持平稳较快的增长态势,一季度累计增长20.9%,上半年增长20.4%,前三季度增长20.5%,全年增长20.6%。全年各月累计投资增速最高为1-2月份增长21.5%,最低为1-5月份的20.1%,最大差距为1.4个百分点。

 

  (二)房地产开发投资下行中趋稳

 

  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作用下,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从2011年年初以来呈不断回落态势,但2012年下半年以来有企稳迹象。2012年,全年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71804亿元,增长26.2%,增幅比上年回落11.7个百分点,比一季度回落7.3个百分点,比上半年回落0.4个百分点,比前三季度提高0.8个百分点。

 

  (三)工业投资增速不断回落

 

  受产能过剩、生产成本不断攀升、企业效益下滑等因素的影响,2012年,工业完成投资增速不断回落。全年工业投资154636亿元,比上年增长20%,增速比上年回落6.9个百分点,比一季度回落3.9个百分点,比上半年回落3.8个百分点,比前三季度回落2.5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投资124971亿元,比上年增长22%,增速比上年回落9.8个百分点;采矿业投资13129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增速比上年回落9.6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投资16536亿元,比上年增长12.8%,增速比上年提高9个百分点。

 

  (四)基础设施投资低位回升

 

  2012年,在铁路运输业投资增速企稳回升的带动下,基础设施投资增速年内由负转正,并较快回升。2012年,基础设施投资58391亿元,比上年增长13.3%,增速比上年提高7.4个百分点,比上半年提高8.9个百分点,比前三季度提高2.1个百分点。

 

  (五)固定资产投资到位资金增长速度逐步回升

 

  2012年以来,随着中国人民银行两次分别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和存款基准利率,固定资产投资到位资金增速逐步回升。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到位资金399440亿元,增长18.6%,增速比一季度提高1.1个百分点,比上半年提高1.6个百分点,比前三季度提高0.4个百分点。

 

第五节 改革完善的方向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指标体系相对陈旧

 

  投资统计指标体系也是在为计划经济服务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反映价值量的指标多,反映实物量的指标少;反映宏观经济的指标多,反映微观经济的指标少;反映建设过程的指标多,反映投资效果的指标少;缺少对软件开发和购买、大型数据库建设、研发支出等无形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难以全面反映创新等技术进步因素在经济发展的作用,无法完全满足固定资产形成核算的需要。此外,现行指标体系较为复杂,不便于基层统计人员完全理解、掌握和准确填报。

 

  (二)统计调查方法单一

 

  长期以来,投资统计都是采用全面调查、层层汇总的调查方法搜集月度和年度统计数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投资统计中原有的按照计划寻找投资项目的方法越来越不适用。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样化,再加上投资统计工作量越来越大,基层统计力量相对薄弱,单一的全面调查方法已经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投资额计算方法繁琐

 

  投资统计的核心指标是投资额的计算。现行制度规定投资额是以形象进度作为计算依据,而形象进度是实物工作量乘以预算单价形成的,实物工作量是由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组成的,计算手续十分繁琐。再加上上报数据时间紧,统计人员难以及时正确把握工程进度,致使形象进度存在估算的情况,进而会影响到投资统计数据的质量。

 

  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的方向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遵循“简洁、友好、可核查”的原则,中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将实现两大转变:

 

  (一)将固定资产投资调查对象由投资项目转变为法人单位

 

  根据调查对象的不同,确定三种不同的数据采集方式:一是对纳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统计范围的调查单位,随企业一套表制度进行布置,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系统采集数据;二是对纳入小微企业统计范围的调查单位,利用国家统计局现有抽样调查制度确定的样本单位采集数据;三是对一套表联网直报和小微企业统计范围以外的调查单位,由各地区统计局负责从主管部门采集数据。

 

  (二)将固定资产投资额计算方法由形象进度转变为财务支出

 

  根据不同投资主体的财务制度,建立《联网直报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房地产开发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小微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和《部门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指标全部取自现行财务制度中会计一级科目或二级科目,指标精简半数以上,并按照国际标准新增了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研究与开发等无形固定资产投资指标。

 

  (本文作者现任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司司长)

 

注释:

 

  ①“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统计口径自2011年起正式使用,等于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加上农村企事业组织项目投资(即农村非农户投资)。2011年之前,月度公布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季度公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②农村住户固定资产投资即农户投资。

 

  ③建设项目包括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以及城镇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还包括军工、国防、人防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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