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溪县森林采伐严把“四关”

07.05.2014  13:12

资溪县森林采伐严把“四关”,确保林木资源增长量大于消耗量。去年,全县木材生产计划7.7294万立方米,实际采伐5.0712万立方米,比计划少采2.6582万立方米。

一是推行“两种”公示。经省林业厅批准备案的全县年度木竹生产计划,张榜(二榜)公示到村,集体部分各林业工作站根据林权所有者的申请及时深入现场落实采伐山场,计划分配至户。与此同时,县林业局按下达的计划在网上公示,并加强监督与管理,确保计划分解后严格按计划落实采伐。

二是加强“两类”监督。监督木材生产过程,对其权属之间、森林类型之间、采伐类型之间、起源之间不允许调整。监督伐区“二承诺一保证”执行(承诺按采伐证要求采伐,承诺采伐后按要求进行造林更新,保证不收购本伐区外未经设计的非法木材)。

三是落实“两限”要求。采伐公益林内的毛竹,必须搞好作业设计,不得突破公益林毛竹采伐计划。对林农自用材,只限于农户用于建房、修桥、制作农具、家具、生产用材等,不得转让、赠送及买卖,不得跨村使用。

四是执行“两个”严格。严格控制能源性耗材,禁止采伐天然阔叶树作为能源性耗材使用。严格控制景区、城区、江河两岸、国(省)道、铁路沿线可视范围的林木采伐和采脂,确需采伐和采脂的必须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