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29.01.2016  13:55
  

  赣州市加强了各地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监督,防止因规范性文件违法、不当而引发的不良后果,不折不扣地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重点加强对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搞地方或行业保护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规范性文件不予备案登记,对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坚决予以纠正。2015年,收到各地、各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1件,其中予以备案登记15件,不予备案登记3件,建议自行纠正3件。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均通过下达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的形式,要求制定机关自行纠正。

  (赣州市政府法制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