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亦森带队赴赣州市检查《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18.06.2014  12:21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6月11日至13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亦森带队,赴赣州市检查《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组听取了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汇报后,赴赣县、龙南县、兴国县实地查看了湿地公园的保护和建设管理情况、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建材稀土二矿的生产现场、龙口生活垃圾处理填埋场、高兴镇老圩村天鹅湖社区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系统情况等。6月13日上午在兴国向赣州市人民政府作了简要意见反馈。

  谢亦森副主任在意见反馈结束时强调,湿地保护是我们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关系到千秋万代,关系到老百姓的生活质量。他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要在湿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乃至整个生态文明建设中,更加积极主动的作为。他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使它成为全民的共识共鸣,尤其是在如何处理好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上,要成为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共识共鸣,要坚决克服和防止片面地强调建设项目和经济建设,而破坏和侵吞湿地的行为。他希望各级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切实推动湿地保护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摄影:李陆前 供稿:熊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