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组织开展《准则》和《条例》学习情况督查

25.02.2016  18:30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多长时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可以不作出书面结论,但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口头通报。是这样的吗?”连日来,赣州市政府办公厅的几名党员干部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对一套《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卷进行认真作答,并不时进行讨论。

  据悉,为检测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对《准则》和《条例》学习情况及掌握程度,最近,赣州市纪委编写了一套《准则》和《条例》知识测试卷,刊登于2月18日《赣南日报》3版,要求各地各单位在2月底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答卷测试。

  同时,该市还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督查的通知》,由市纪委联合市委宣传部和市直机关工委等有关部门成立督查组,采取实地查看、随机提问、组织考试等方式,对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学习《准则》和《条例》的情况、开展宣传工作情况和每一位党员学习情况等进行重点督查,对《准则》和《条例》知识测试卷的作答情况进行抽查。

  “通过学习和测试,可以更好地帮助我们深入理解掌握《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从而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赣州市政府办公厅行政处处长肖文军说。(赣州市纪委 缪春风  赖青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