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全林:给“走鬼”名分的脑筋急转弯答对了
日前,《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专家表示,长期以来因难以取得合法证照而一直处于“走鬼”、“地下经济”地带的食品加工销售小作坊、小摊贩,有了法律保驾护航。(8月3日《新快报》)
“走鬼”本来是贬义词,在香港几乎家喻户晓,几十年前,它是流动小贩违法摆卖时,逃避执法人员抓罚而相互招呼走脱的暗语,后来被人们当作无牌流动小贩的代名词。事实上,在一些地区“走鬼”早已成为一道特殊的城市风景线。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实施,新食品安全法体现严惩重处原则,强化了食品安全刑事责任的追究。条件简陋、相对缺乏规范的食品加工销售小作坊、小摊贩何去何从?这涉及千家万户的生计,更影响到城市的正常运转。
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全省有食品小作坊2万多家,从业人员20万人;各类食品摊贩近30万户,从业人员60多万人。正视这个群体的存在,是落实大众创业的必选题。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行登记管理,是织密食品安全法网的需要。其中,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为三年,食品摊贩登记卡的有效期不超过一年,办理登记证和登记卡不收取任何费用。这样规定,应该说是兼顾了管理和惠民的双赢举措。
登记制度建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便于食药管理部门掌握相关信息,预判食品安全风险,以及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处置。“划定时间”、“划定地点”的做法,可以让小贩光明正大做生意,同时也方便管理,有利于管控小作坊和摊贩的食品安全隐患。
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不仅是个吃饭问题,也承载着历史文化。可以预见,其作为食品行业的重要补充,将长期并大量存在。与其在“走鬼”中博弈,不如换个思路治理。承认其合法性,把不合法的转化为合法的,反倒更利于规范化经营管理。“两小”有了名分,其背后的公众身体健康与小作坊的经营自由、保障食品安全与兼顾弱势群体生存就业、政府加强管理与提供公共服务才能融进同一个盘子里,兼而顾之。
不得不承认,食品小作坊和小摊贩对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满足群众食品消费需求、方便群众生活、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功不可没。尤其在国家大力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为众多流动人口、弱势群体等草根们创业扫清障碍搭建平台,的确是明智之举。
城市精细化管理强调将管理工作做细、做精,以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是追求卓越、实现完美的必然选择。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核心是精细化的操作和精细化的控制。对食品小作坊和小摊贩的规范,正是精细化管理的具体体现。事实证明,精细得人心,精细出效益。把食品小作坊和小摊贩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视野,能够更加彰显城市的现代魅力。
精细管理的实质是人性化。任何管理方式脱离了人性化,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一个点子,可以激活一方经济,也可以同时造就一种文明。精诚所至,广东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也会成为一道城市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