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搅拌车撞倒电动车致2死1伤 死者包括一婴儿
南昌新闻网讯 31日,罗家镇棠溪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满载混凝土的混凝土搅拌车撞倒一辆载有三人的电动车,导致7个月大的婴儿受伤,一名女子伤重不治身亡,另一人受伤的事情。
1日,记者从罗家镇政府获悉,7个月大的婴儿由于伤重,1日凌晨3时左右离开了这个世界,该起交通事故造成了两死一伤的惨剧。麻丘镇和罗家镇政府相关负责人正在积极配合青山湖区交警大队调查,全力做好稳控和安抚工作。
1日,罗家镇政府对8月31日发生的交通事故作出了通报,报告中显示,8月31日,罗家镇安监办接棠溪村报告:在棠溪村村道,一辆车牌为赣A06977满载混凝土的混凝土搅拌车(中顺商砼有限公司所属,法人代表章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麻丘镇高胡村人)由南往北行驶途中,撞倒一辆同向行驶的电动车。电动车上共有三名人员,罗某某(女,48岁,棠溪村村民)、陈某某(女,49岁,棠溪村村民)被压在混凝土搅拌车车底,同车一名七个月大婴儿被甩到路边。
接报后,罗家镇党委书记、镇长及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立刻赶赴现场处置,镇派出所所长及5名民警、4名处突队员、区处突大队30名处突队员、区交警大队6名交警、两辆消防车和3辆120急救车及时赶到现场救援。婴儿在11:50分左右救出送往省儿童医院,两名妇女在13:10分左右陆续从车底的救出送往九四医院。肇事司机龚某某已被区交警大队留置。8月31日下午16:00左右罗兰花经医院抢救不治身亡,9月1日凌晨3:00左右受伤婴儿经医院抢救不治身亡。
目前,罗家镇政府和棠溪村正在全力做好稳控和安抚工作,防止事态恶化。由于中顺商砼有限公司归属麻丘镇,昨日,记者联系了麻丘镇党政办,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正在积极配合青山湖区的交警大队的调查,把情况汇报给上级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协调处理此事。
江西省洪城律师事务所的李竹青律师表示,如果肇事司机造成1人以上死亡,负主要责任以上,属于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死者家属可以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记者 陈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