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进行时:西藏北京上海年报公示率暂居前三

11.05.2016  18:08

工商总局提醒:最后不到两个月抓紧时间年报
西藏北京上海公示率暂居前三

      截至5月2日,2015年度全国企业年报公示率达39.44%,高于去年同期的37.9%,西藏自治区、北京市、上海市列前三位。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5月2日,全国已经公示2015年度年报的企业8552381户,年报公示率为39.44%。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高于全国平均公示率的省区市有13个。西藏自治区公示率为71.83%,北京市公示率为58.57%,上海市公示率为56.8%,其他10个省区市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辽宁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浙江省、河北省、青海省、陕西省、重庆市、云南省、广东省。
从年报情况看,相当数量的企业重视自身信用的积累,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可以不公示的信息全部或部分进行了公示。截至5月2日,全国有777381户企业选择全部公示年报中的财务信息等选择性公示信息,占已年报企业的9.09%;有3437772户企业选择部分公示选择性公示信息,占已年报企业的40.2%。
截至5月2日,全国已经公示2015年度年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552927户,年报公示率为36.49%,高于去年同期的24.92%。选择全部公示信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86520户,年报公示率为15.65%。全国已经公示2015年度年报的个体工商户19003076户,其中电子报8099174户、纸质10903902户,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率为36.35%,高于去年同期的30.21%。
国家工商总局提醒,2015年度市场主体年报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6月30日24时后系统年报功能将关闭。市场主体在最后不到两个月时间要抓紧时间进行年报,不按期完成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信用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