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出台《办法》助力新媒体建设

09.09.2015  16:34

  “日前,进贤县检察院依法对县卫生局局长诸某某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侦查终结,现已移送审查起诉。”进贤县人民医院张医生手机里关注的“进贤检察”微信号推送了这样一条案件公开信息。

为进一步满足新媒体环境下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需求,近日,进贤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出台了《进贤县检察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结合新媒体大众传播的特点,明确了“两微” 平台的工作内容、职责定位、审批程序、保密要求及舆情处置等,确定了“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发布”的运行模式和“及时准确、逻辑严密、语言平实”的发布、回复原则。 

根据《办法》规定,该院组建了一支检察“微团队”,各业务科室指定一名青年干警作为信息联络员,每周负责报送二至三条的原创信息,做好检察微博、微信更新工作。

  “关注‘进贤检察’微信号以后,能及时了解检察机关查办了哪些贪腐案件,对群众而言,检察工作也更加公开、透明了。”张医生在微信平台给工作人员留言道。

据统计,该院微信号开通的当月,公开法律文书12份,发布检务工作动态10条,案件信息3条,粉丝数量达到9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