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通报4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近日,上饶市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4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铅山县新滩乡李叶村党支部书记李达生虚报冒领土地征用款及青苗补偿费问题。2013年5月至2014年7月,李达生作为李叶村党支部书记,在协助新滩乡开展土地征用款及青苗补偿费发放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侵吞土地征用款和青苗补偿费5.76万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6月,李达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鄱阳县乐丰镇方宋村委会党支部书记宋宰丰贪污侵占群众危房改造保证金问题。2013年10月,宋宰丰以出具收条的方式领取了方宋村25户村民危房改造保证金5万元,退回其中23户保证金后,将剩余2户共计3900元保证金用于其个人日常家庭开支,直至组织调查期间,才将钱退回。2016年6月,宋宰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广丰区泉波镇王家坞村党支部书记王江斌、原书记王道村挪用救灾资金问题。2013年3月,王家坞村以会议研究形式决定,挪用县民政部门下拨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万元,用于村委会日常支出。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王道村、主任王江斌对此负有主要责任。王江斌、王道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万年县青云镇史桥村委会委员史柏节优亲厚友,违规为亲属申报危房改造项目问题。2013年,史柏节利用职务便利,在未经村集体讨论和公示的情况下,私自填写危房改造申请表,并加盖村委会公章,违规帮助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哥哥申报危房改造项目,获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12500元。史柏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认真自查自纠,梳理问题,切实增强集中整治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快查严处,集中力量突破一批重点案件。同时,要实行常态化实名通报制度,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上饶市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