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速:“因贫卖子”是制度失职之殇

20.11.2014  17:07

  针对网上“夫妻生5个孩子卖掉3个自称为减负”一事,本人有感而发。自古都有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是父母的一切,可是在这对夫妻眼中,孩子只是自己减负的工具,赚钱的工具,这种卖孩子的行为自古少有,这是社会道德的沦丧,还是社会快速进步的负面产物,这值得我们深思。

  自改革开放以后,金钱主义侵蚀的范围越来越大,侵蚀的人群越来越多,从中国东南部到中国西部,从高管干部到农民百姓,这种拜金的现象越来越值得我们关注。这对夫妻为了钱,却卖掉自己刚生下的3个心头肉,这种拜金主义,不顾一切为了金钱的行为,不仅需要社会的谴责,还需要法律来约束。

  首先,增加基层人民的收入。这对夫妻为了金钱,买卖子女,说明其生活相当困难,是当地的救助部门没有救助到,还是其他什么原因,这值得当地行政部门注意,值得其他地方警戒。例如,通过国家来给社会底层一些救助,比如国家对农民种粮的粮食直补,对公民看病的医疗补助,等等社会救助方式,不胜列举。本人认为,可以在这些救助方式中,适当的,适群的增加救助金额,使基层人民不至于为了金钱不择手段。

  其次,对妇女的生育严格控制,不能让妇女随意的生育子女。在计生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时,应严格审查手续,手续不足者,不予办理。这对夫妻生了5个子女,这明显不符合计生政策,试问,这是不是当地计生部门的失职?在医院生孩子时,希望医院能严格审查其手续,不符合手续的,事后给予其相当分量的罚款,以此杜绝妇女生育多孩的情况。如果这对夫妻生育子女时,医院能严格审查,试问还会有5子女的情况么?

  再次,在孩子上户登记的时候,要严格程序,严格审查。材料不足者,有理由怀疑,其孩子非其亲生。对那些生育确有困难者,要严格审查其收养子女的手续,收养子女的来源,杜绝买子女的情况发生。倘若买孩者的孩子不能上户,他还会买孩么?

  最后,普及法律,让公民知道相应的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者严惩。试问,这对夫妻如知道在卖子女之后,会被判刑,他们还会为了那几万元,而买儿卖女么?

  在社会道德层面,本人建议多开展一些道德宣传活动,做一些行之有效的策略。国家能够对道德高度重视,同时制定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来防范买卖子女的情况。